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工程建设标准.docx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工程建设标准

1Z3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Z307010 工程建设标准本节包括3项内容1Z3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Z30701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1Z30701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Z3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级别分)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约束性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标准化法》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原则和程序制订国家标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2)对需要进行科学试验或测试验证的项目,应当纳入各级主管部门的科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写出成果报告;(3)纳入国家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鉴定,且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认真分析论证或测试验证,符合我国国情;(5)国家标准条文规定应当严谨明确,文句简练,不得模棱两可,其内容深度、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当前后一致;(6)必须做好与现行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工作。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例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其中GB表示为强制性国家标准,5030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1表示是2001年批准发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其中GB/T表示为推荐性国家标准,50430表示标准发布顺序号,2007表示是2007年批准发布。 (四)国家标准的复审与修订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该国家标准的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审。复审—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可以采取函审或会议审查.一般由参加过该标准编制或审查的单位或个人参加。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也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程序与复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程序,也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子以修订、废止。一般也是5年复审1次。三、工

文档评论(0)

xufuge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