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第三讲公司法.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l第三讲公司法

国 际 商 法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第三讲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定义与特征 (二)公司的特征 1、法定性 公司依法设立,具有法定组织和管理模式 2、营利性 从事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 3、独立性(法人性——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的存续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经营,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公司是资合组织 公司特征简略图 (三)公司的法律人格 1、所谓法律人格 法律人格是指公司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资格 2、公司的权利能力 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区别 法定限制:对外投资、借贷、担保、发行债券、清算期间的限制 约定限制:受设立目的的限制(登记或章程范围) 3、公司的行为能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是一致的。 二、公司法概述 1、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企业设立、组织、经营、解散、清算以及调整公司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2、公司法的表现形式 (1)单行法(如中国、美国等) (2)属于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民商合一国家) 如:意大利等。 (3)属于商法典的组成部分(民商分立国家) 如:日本、瑞典等。 三、公司的主要分类 1、以股东所负责任为标准的分类(大陆法系) 2、以筹资方式为标准的分类(英美法系) 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4、以公司组织关系为标准的分类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无法人资格 5、以公司国籍为标准的分类 我国兼采设立准据法主义(即设立时所依据的法律)和设立行为地主义(即公司设立登记或注册所在地)来确定公司国籍 四、公司设立概述 (一)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成立公司而依法实施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签订发起人协议 制定公司章程 筹备经营条件 缴纳出资 设立登记 (二)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是股票)而设立公司。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采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采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各国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均有限制性规定;我国:35% 各国的具体要求虽然不同,但主要条件都大体相同 (三)公司的设立原则 (四)公司的设立要件 1、实质要件: (1)股东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2)必须具备法定最低资本数额; (3)必须订立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选择性/任意性记载事项 2、程序要件 按照各国的设立原则履行相关手续。如,在我国公司设立需要进行登记,经主管机关审核登记,发给登记证书,公司方成立。 各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限制 各国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限制 五、公司的章程 (一)公司章程的概念 规范公司的宗旨、业务范围、资本状况、经营管理以及公司与外部关系的公司准则。 (二)公司章程的性质 1、股东契约说 2、自治法说 3、宪章说 (三)公司章程的作用 1、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的条件 2、确定股东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依据 3、确定公司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依据 4、公司内部运作和和对外经营的基本依据 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股份公司: 发起设立:全体发起人 募集设立:发起人拟定,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 公司章程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 相对必要 设立费用 发起人报酬 任意记载事项 我国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必要记载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八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

文档评论(0)

xiaoyi201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