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消费税计算2.ppt

  1. 1、本文档共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l消费税计算2

项目四 消费税纳税义务 任务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Company name 【提示】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注意两点:   第一,免税农产品的成本问题,要注意要剔除抵扣的进项税,成本就是买价×87%;运费的成本就是运费价款×93%;   第二,加工费是不含增值税、要含辅料的成本。注意,辅料不含增值税。 【例题】甲卷烟厂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万元、增值税23.8万元,支付运费8万元并取得货运企业运费发票。领用80%烟丝生产H牌卷烟,将10%的烟丝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雪茄烟,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l.8万元、代垫的辅助材料0.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A.8.89    B.9.34   C.9.42    D.9.4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丙企业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消费税=[(140+8×93%)×10%+1.8+0.2]÷(1-36%)×36%=9.42(万元 知识梳理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公式中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公式中的“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A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A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A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150元/箱。)   要求:计算A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万元×200箱÷500 箱 +0.1万元×200箱+200箱×150元÷10000元)/(1-0.56) ×0.56+200×150÷10000元=439.55(万元) 知识梳理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公式中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是指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知识梳理 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请思考:计算出来的消费税,就是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的范围 扣除范围(共11条)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的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例题 计算题 【例4-7】某卷烟厂发往B烟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发出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加工费8万元,B烟厂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委托B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一半出售,生产卷烟领用另一半。本月销售卷烟20标准箱,取得收入100万元。计算当月该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额。 【答案】B烟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 000+80 000)÷(1-30%)×30% =120 000(元) 当月销售的应纳消费税 =1 000 000×56%+20×150=453 000(元) 准予扣除的消费税=120 000×50%=60 000(元) 当月应纳的消费税=453 000-60

文档评论(0)

wuyuanl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