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法总论第六章法律行为[民法总论第六章法律行为[民法总论第六章法律行为
民法总论周江洪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课件网页:浙江大学本科课程中心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 民事权利主体
第五章 民事权利客体
第六章 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第六章 法律行为
导入:法律行为制度的创设史及其意义
法律行为概念是19世纪德国法学的产物,并被德国民法典首创运用为民法典中最抽象的总则概念之一。法律行为制度,在理念上支持了私法自治在民法中的全面确立;不仅如此,也为法律制定的集约化和规则体系化提供了概括性工具。法律行为制度的学习,是大陆法系民法学习中的重中之重。
尹田认为,法律行为,德国民法典法典体系建构所必需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法律工具。
参考阅读:谢鸿飞:《论法律行为概念的起源与法学方法》,/file/2005101947928.html
米健:《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人民法院报》2003年10月10日
十二铜表法→国法大全→德国法学家胡果、海瑟、萨维尼→《普鲁士邦法》(行为) →撒克逊王国民法典(法律行为) →德国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一节(第54条,民事法律行为)
自学可参见陈卫佐《德国民法总论》、我妻荣《新订民法总则》、山本敬三《民法讲义总则》、王泽鉴:《民法总则》、尹田:《民法总则之理论与立法研究》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一 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 法律行为的特征
三 法律行为的分类
四 法律行为与情谊行为、准法律行为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一 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法通则第54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法律行为的学理定义: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依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将其界定为合法行为,从其内容上来看,相当于传统民法中的有效法律行为。
未作特别说明,本讲义不区分民事行为与法律行为。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补充:民法通则对“法律行为”概念的改造
(1)“法律行为”前加“民事”,以表明民法上的法律行为与其他部门法上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2)强调法律行为的合法性(第54条),并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拘束力”(第57条)
(3)凡涉及当事人实施的无效或可能无效的“法律行为”时,全部谨慎地使用了“民事行为”的概念(第58-61条,第66条)
目前民法理论界对此质疑较大,认为是失败的创新。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1 Aspose Pty Ltd.
二 法律行为的特征(教材第140页)
(一)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参见第三章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二)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民事法律后果的发生为目的的行为;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引起预期的民事后果为目的而自愿实施的行为。
(三)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关于意思表示,详见后述。
与其他法律事实的根本区别:其他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无论其合法无否,其后果的发生与当事人的意愿无关,法律赋予这些行为以法律效果时,并不考虑该效果的发生是否符合当事人的愿望。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Slides for .NET 3.5 Client Profile .
Copyright 2004-20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成人失禁性皮炎的预防与护理团标解读课件.pptx VIP
- 义务教育法课件.pptx VIP
-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重点.pdf VIP
- 高校辅导员招聘考试《基础知识》试题汇编(含答案).pdf VIP
- 第十四章烧伤冷伤咬蛰伤.pptx VIP
- FLOEFD 2021(Standalone 版)软件教程-第8章高级模块示例(管内燃烧).pdf VIP
- 未来之路 比尔盖茨.pdf VIP
- 物流园区绩效指标体系.pdf VIP
- 迅达电梯SMLCD人机界面培训5400主板按键操作培训.pptx
- FLOEFD 2021(Standalone 版)软件教程-第7章参数化研究示例.pdf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