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竣工验收(水设施)
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
节水设施验收标准
(试行)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
1 总则
1.1 为规范济南市节水设施验收备案工作,明确节水设施验收备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济南市新建、扩建、改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节水验收备案。1.3 本标准规定了节水验收备案的依据、内容、要求等内容。1.4 节水验收备案的依据和标准:
《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济人发[1996] 29号);
《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9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1)9号);
经审图办审查通过的节水设施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9);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2 中水回用
2.1 一般规定
2.1.1应严格按照审图办审查通过的中水施工图纸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绿化、景观、洗车、冲洗道路及建筑的冲厕,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2.1.2 中水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1.3 中水设施外观质量良好,管道、设备不得有锈蚀,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墙面应平整、整洁,不得有裂缝、蜂窝麻面、钢筋外露等现象。
2.1.4 应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巡检及交接班制度,以及水泵、曝气、消毒等设备的操作规程。
2.1.5 中水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质量、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材料和设备应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2.2处理构筑物
2.2.1 各构筑物的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地面处理构筑物应有防冻措施。主要水处理构筑物应设置取样装置。
2.2.2 每座水池完工后,应进行满水的渗漏试验。试验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规定。
2.2.3 中水储水池(箱)应采用耐腐蚀、易清垢的材料制作,设置透气孔和爬梯,外部表面涂成浅绿色,并标注“中水”字样。
2.2.4 中水高位水箱应独立设置,特殊需要只能设在同一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箱的净距离应大于2m。
2.3 处理站房
2.3.1 根据运行管理的需要,中水处理站宜设有值班、药品贮存等房间。
2.3.2 中水处理站应设有通风、照明、给水、排水设施。
2.3.3 中水处理站地面应设集水坑,不能重力排出的应设潜污泵排水。
2.3.4 对采用药剂可能产生的危害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3.5 对中水处理中产生的臭气应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
2.3.6 对处理站中机电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应采取有效的降噪和减振措施,处理站产生的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要求。
2.3.7 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中的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器。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4 管线、设备安装工程
2.4.1 管道安装应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中的要求。
2.4.2 给水、回用水、污泥等压力管道应做水压试验。
2.4.3 应设置溢流和事故排放管道。
2.4.4 应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和管理要求设置水量计量、水位观察、水质观测、取样监(检)测、药品计量的仪器、仪表,应对用水、用电分别进行计量。中水处理系统应对不同水质用途分类定期检测。对常用控制指标(水量、主要水位、pH值、浊度、余氯等)实现现场监测。
2.4.5 中水输配水宜采用非金属管道,若使用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2.4.6 中水供水管道必须独立设置,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埋地时应设置带状标志,明装时应将管道涂成浅绿色,并在醒目位置标注“中水”字样。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2.4.7 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2.4.8 闸门井井盖应铸上“中水”字样,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中水”标志。公共场所及绿化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或能够防止误饮的措施。
2.4.9 自来水补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