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刑法适用原则..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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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刑法适用原则.

   本章知识点 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 西周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西周刑法适用原则 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的诉讼制度 一、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的发展 1、西周的建立(公元前11C——公元前771年) 2、奴隶制的发展 (1)政治上:宗法制度构成了西周社会的基本结构: ①从周天子到卿大夫、士,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②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兄长 ③各级诸侯王、卿大夫、士既是一种家族组织,又构成一级国家机构向周天子负责 (2)经济上:奴隶劳动广泛应用于各个生产部门使奴 隶制经济得到发展 二、宗法制度的形成 1、宗法等级制——分封制的确立 2、宗法制为统治权力的“嫡长继承”提供组织保障 ①对王位“嫡长继承”的保障 ②对小宗“嫡长继承”的保障 ③实行“小宗五世则迁”的原则,确保王位继承的不可动摇 三、周公制礼 (一)、礼的产生 和发展 ①产生:夏礼 ②发展:周公制礼-------使礼仪制度法律化 (二)、礼与刑的关系 1、礼的内容与作用 内容:周朝的基本制度和礼仪规范的各个方面 作用: (1)周礼是西周奴隶制的根本法,起了调整社会上层建筑的作用 (2)周礼以“别贵贱”、“序民人”为内容,起到了“防民”、“整民”的作用 2、礼与刑的关系 (1)礼和刑互为表里共同发挥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 (2)礼靠刑的强制力实施,刑以礼的原则为指导 (三)关于“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1、礼、刑适用依身份不同有不同侧重 2、礼、刑的适用上,贯彻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 夫“的原则 3、礼、刑与法 ① 礼和刑构成西周法的基本方面 ② 礼和刑相比,礼居于主导地位 ③ 礼发挥法的作用需要刑来保障 四、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 ①周公制礼 ②《九刑》 ③《吕刑》 (二)法律形式: ① 周礼 ②誓 ③ 诰 ④命 ⑤遗训 ⑥殷彞:商朝的某些法律,即在商人集中的地 方准许适用一些不与周朝法律相冲突的 商朝习惯法 五、刑事立法 (一)立法指导思想: 1、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2、“义刑义杀” (二)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 1、主要罪名: (1)违反王命罪 (2)不孝不友罪;不孝,是指不孝敬父母, 不友,是指不恭敬兄长 (3)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指强盗罪或强盗杀人罪。 (4)群饮罪;即聚众饮酒 2、定罪量刑的原则: (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这是根据犯罪人的 行为能力,有区别的加以定罪量刑 (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这就是注意 到了犯罪人主观状态在定罪量刑中的意义 (3)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这是要求从犯罪人 主观动机的善恶以及对社会危害的大小来 考虑量刑轻重 (4)罪疑从赦。即“附从轻、赦从重” (5)“刑罚世轻世重”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3、刑名:西周的刑名,基本沿用商朝 (1)死刑:统称“大辟”。 (2)肉刑:仍沿用商朝的墨、劓、剕、宫, 西周的 主体刑 (3)流刑:商朝出现,西周沿用。 (4)“圜土之制” :西周把判处徒刑的犯人送到监狱 里执行 刑名(续) (5)“嘉石之制”:是对有罪过,但不够处刑者的 一种较轻的刑罚,类似于近世的拘留 (6)赎刑: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变通办法,即允许受 刑人拿出一定的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 (7)没为官奴婢 六、民事法律 (一)民事规范 1、所有权: (1)周天子对土地和奴隶的所有权“田里不鬻” (2)贵族、自由民的个人所有权(中期以后) 2、债和契约关系: (1)质剂——“听买卖以质剂”“大市以质,小市以剂” (2)傅别——“听称责以傅别” (3)损害赔偿——债的一种 (4)租赁契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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