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法文化探源中国古代契约文明生长之困境.docVIP

从礼法文化探源中国古代契约文明生长之困境.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从礼法文化探源中国古代契约文明生长之困境.doc

从礼法文化探源中国古代契约文明生长之困境   礼法文化是在中国古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生成和发展起来的传统法律文化。其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仍有深刻而广泛地影响。首先简要分析了礼法文化如何成为我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过程,阐述了儒家对礼法文化的传播和完善的作用。其次从契约文明发展所需要具备的平等、自由,权利、法治等契约精神角度分析礼法文化对契约文明发展的阻碍。最后提出对我国的建议。   礼法文化 儒家思想 契约精神   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之礼法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源远流长,但被统治者采纳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当属两种极端对立的哲学:儒家与法家。两家达到何种对立程度,吴经熊曾以下面的话来描述他们的立场,“儒家确信惟有贤君的德行才能使人民幸福,几乎不需要法规;相反的,法家认为最重要的是由法律来统治,而不是由人来统治。”很明显,儒家强调“以德教化”,而法家更强调“依法治国”。这就好比一对慈母严父,在如何管理子民、治理国家以及是用以德说教还是直接用刑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法家重严刑峻法,力倡“以法治国”,要求废除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宗法制度,主张“一断于法”。法家要去“亲亲”、“尊尊”,是有悖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人伦秩序。儒家则刚好相反,主张“德治”,以德礼教化民众,强调礼法文化,使人与人之间有等级差距但又和谐有序的共存。这无疑更有益于维护自然经济条件下的人伦秩序。故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已赢得了其在中国思想史上无可争议的地位,并对中国的法律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田墨迪说:“实际上,后来儒家的思想淹没了法律制度。而最晚在唐代形成一个控制整个法律体系的儒家主义”。吴经熊甚至说:“儒家的胜利……把法律学放入棺材,使之变成木乃伊便达二十世纪之久”,“中国的法律变成了一个‘疯子的道德学’”。在“法律儒家化”的过程中,汉代的“引礼入法”将始于西周的礼法文化作为法律核心精神一以贯之到整个法律体系中,使其成为我国古代的传统法律文化。而且受礼法文化所控制的范围之广,用梁治平先生的话来说,全部的社会生活,上至治国纲领,下至细民生计,统统可以纳入其中,是一个完整的“礼法秩序”。   二、礼法文化对中国古代契约文明发展的影响契约文明在西方获得了充分而良好的发展,并深远地影响了西方法律思想、法治建设、法制设计。当西方经历着“从身份到契约”的巨大变革时,中国却躲过了这场变革,并把礼法文化控制下的身份法完善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中国传统礼法文化对契约文明所要求的平等、自由、权利、法治等精神不但无法为其产生提供助力,而且严重阻碍了契约精神的发展。(一)缺失的契约精神梅因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今天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不管梅因怎么抨击社会契约论的空想性,其都无法否认,契约精神的萌发和张扬,无论在社会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都是对传统身份社会的巨大超越。但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缺乏契约精神的社会。皇权至上的专制集权统治,不容臣民有任何犯上作乱之举;宗法家族的伦理束缚,规定了民众的尊卑贵贱;自然经济的封闭和脆弱,抑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切都使得传统的中国社会无从产生契约意识。此外,安土重迁、人口基本不流动是农业社会的典型特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生活圈子里,人民注重和遵循的是“礼”。经济上,人们相互知根知底,很少立字据或找见证人,但双方都能恪守诺言。因为在农业社会里做不诚信的事会给人带来太多的不利因素或付出高昂成本。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说明了这种关系。契约观念因此十分淡薄。至于和契约精神相伴的自由、权利、平等等观念更难以萌生。这从时至今日中国尚无一部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典上可见一斑。(二)等级特权下的极度不平等儒家的礼是一种自上而下、纵向的礼制文化,意在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维护等级社会的秩序。费孝通先生曾用“差序格局”来描绘中国的人际关系状况,指出社会格局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性质;从生育和结婚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过去的和现在的人。这种“差序格局”以权力为中心,以人伦为基础,将尊卑贵贱规范化、制度化。从秦朝直至清末,法律制度中无一例外地用法律形式确立等级特权。“八议”、“十恶”、“官当”等古代特权制度的设立均体现了特权阶级凌驾于法律之上,与法律相抗衡,藐视法律、践踏法律,这就违背了契约文明所要求的平等原则。唐代白居易的《卖炭翁》一诗所描述的“黄衣使者白衫儿”依仗手中特权用“半匹红绡一丈绫”强换一车碳,是对此种等级特权下扭曲的契约关系的真实写照。中国古代社会中充满等级观,利用等级特权破坏主体间的平等是常态,也就无法产代契约文明所要求的平等意识。(三)义务本位观念篡位权利观念中国古代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自然经济,在这种经济

文档评论(0)

lnainai_sj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