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docVIP

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1引言 本指南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以下简称TSG Q7016)等文件制定,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接受监督检验的指导性文件。在金华市区域内开展起重机械施工活动的单位,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术语 2.1起重机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2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活动的统称。 2.3施工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活动的组织。 2.4安装:将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零部件、电气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等组装为可供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活动。不涉及改造、重大维修。 2.5移装:将已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包括频繁易地作业的起重机,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等,下同)拆卸后,重新安装至另一位置的活动;或者将已使用的起重机械通过整体吊装的方式从原工作位置移往另一位置的活动。不涉及改造、重大维修。 2.6改造:改变原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致使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2.7重大维修:拆卸或者更换原有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但不改变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维修活动。 2.8施工监督检验: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检验。 3监检范围 3.1安装监督检验:需要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见附表1 3.2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的起重机械,其改造、重大维修过程都需要实施监督检验。 4安装监检步骤与要求 4.1监检的申请 4.1.1施工单位在按照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后,应当向金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检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提出申请前,不应当进行任何施工活动(开箱核验、现场勘查除外)。 4.1.2申请时,施工单位应当向监检机构提供下述资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受理书(原件或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 (3)施工合同; (4)施工计划; (5)施工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工作见证为空白表、卡); (6)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上述资料中,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4)(5)所述资料应当符合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如格式、编号、签署等)。 如果上述资料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监检机构的受理人员将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次申请。如受理人员收取了上述资料,将告知申请人实施监检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4.1.3申请时,施工单位应当缴纳监检费用。 4.2监检部门、人员的联络 施工单位的监检申请被受理后,应当在施工前持下述资料,与实施监检的部门进行沟通。 (1)设备的产品技术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单位公章),包括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如申请时已提供则无需再提供)、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如有)。 (2)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件、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和4.3.6项内容。 如果上述资料不齐全,施工单位及时补正。如果实施监检的部门接收了上述资料,将向施工单位告知实施监检的人员信息,并与施工单位协商监检工作的具体安排。 4.3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 4.3.1通用规定 4.3.1.1施工期间,监检人员将采用资料核查、实物检查和现场监督三种方式实施监检。 4.3.1.2监检项目分为A、B两类。监检方式分别如下: (1)A类监检项目,监检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监检,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未经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合格,施工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2)B类监检项目,监检人员按照规定或者随机进行监检,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监检项目的具体分类见TSG Q7016附录C。 4.3.1.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做好文件、记录、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施工和检验仪器设备、施工过程、不合格处理、接受监督检验和安全监察等方面的控制工作。 4.3.2产品技术文件、施工资格材料、施工作业文件的核查 完成4.2项所述工作后,监检人员将对4.1.2、4.2所述资料进行详细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告知施工单位。通常情况下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cduut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