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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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篇一: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掌握、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乡镇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乡镇食品监管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乡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五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六条 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县食安办。 第七条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鲁山八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组长:李天佑(校长) 副组长:张三刚(副校长) 成员:任学军 蔡凌松 陈丽萍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 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鲁山八中膳食处 篇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掌握、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乡镇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乡镇食品监管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和乡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第五条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第六条 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及县食安办。 第七条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表达式无效} 2016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工作计划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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