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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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编制 篇一:纳入行政附编、事业编制人员审批表 纳入行政附编、事业编制人员审批表 本表一式五份,单位、主管部门、编办、人社局、个人档案各一份。 篇二:成都市武侯区成立行政审批局 根据《无锡市行政服务业务培训计划》(锡行服发[2009]10号),为学习借鉴外地审改和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我市审改工作,提高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9年9月中旬,组织了部分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人和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赴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都市武侯区成立行政审批局的背景 早在2003年,成都市就全面推行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了大批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行政审批。但是,由各个职能部门集中入驻的政务中心,只是实现了“物理式空间集中”,多年形成的以部门为主体的行政审批体制,并没有多少改观。有的部门对派驻政务中心的人员不授权,这些部门的窗口“只收件不办理”、“只挂号不看病”,有的部门“避重就轻”,仍将重要的行政审批事项放在原部门办理,把无关紧要的事项交由中心窗口,以应付上级。武侯区行政中心运行三年,有相当数量的进驻部门在中心的常年办件量为“几件”或“零件”。 2008年10月,武侯区在四川省率先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委托制”,出台了《武侯区行政审批委托试行办法》,将10个办件量小或办件季节性强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统一委托给区政务中心,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但是,“行政审批委托”的部门只有办件量小或办件季节性强的部门,从便民利民的角度来说,面还比较小。更重要的是,这种委托模式,只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委托,并不是行政审批职能的划转。受委托方对审批行为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被委托方只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现场勘查等工作仍由委托部门完成,这就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工作环节,影响了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在此前后,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在视察武侯政务中心时,针对这些问题明确提出:“要下深水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于是武侯区决定抓住成都综改试验区和中纪委、中组部确定该区为“全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单位”的机遇,决心按照中央“大部制”改革,实行“行政三分”,建立行政审批局。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设立于2008年12月,是武侯区政府主管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同时,还承担着全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全区政务服务窗口的指导监督、全区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等职能,机构规格为正局级。 成立审批局后,区政府将发改局、物价局、建设局、商务局等21个区级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审批职能按照社会、经济、建设三个大口归口分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职能划转后,区行政审批局按审批专业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审批新机制,对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重新规整,减少审批环节,全面优化审批流程,着力搭建实体大厅与网上虚拟政务大厅 并用的新的审批平台,变过去部门独立审批时的“串联审批”为多窗口“并联审批”,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二、主要做法 (一)职能划转,审批监管相互剥离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成武机编[2008]128号)文件精神,武侯区发改局等21个区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到武侯区行政审批局,这些职能部门今后不再拥有行政审批职能,主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武侯区行政审批局作为行政审批的主管部门,将负责这些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归口分类,审批资源相对整合 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审批职能,按照社会、经济、建设职能归口分类,分别设置行政审批一科、行政审批二科和行政审批三科。职能部门原来设置在政务中心的10多个办事窗口,按照新的机构及职能调整,进行了彻底的整合,由行政审批局三个审批科的7个窗口替代,各职能部门不再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 (三)人员配备,编随事转人随编走 审批职能集中后,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区行政审批局从各职能部门调入相关工作人员,全区总编制不增加。对于在政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办件量大的区商务局等5个部门,其审批科人员整体划入;对于其他16个部门,按照工作需要,调入部分工作人员。 (四)信息共享,审管部门各司其职 该区制订了《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信息通报制度》,让各职能部门及时掌握行政监管所需的基础信息,确保区行政审批局和各职能部门在“审管分离”的新体制下各司其职,使审批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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