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学籍管理手册【参考】.docVIP

上海海关学院学籍管理手册【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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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手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1.1学籍管理员基本要求 3 1.2学籍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3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4 2.1入学资格审核 4 2.2.1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4 2.2.2 保留入学资格审核 4 2.2.3 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4 2.2.4 保留入学资格的恢复手续 4 2.2 新生取得学籍 5 2.3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5 2.4 学生学年注册 5 2.5 学籍证明管理 6 2.5.1学生在籍证明 6 2.5.2其他相关证明 6 2.6 学生证管理 7 2.6.1补办学生证相关手续 7 第三章 日常成绩考核与记载方法 16 3.1 修业年限 16 3.2 升级 16 3.3 免修 16 3.3.1学生申请免修流程 16 3.4 日常成绩记载 17 3.4.1考核记载方式 17 3.4.2补考时间及成绩记载 17 3.4.3申请跟下一年级补考 17 3.4.4思想品德及体育课成绩记载 18 3.4.5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者补考规定 18 3.5 缓考 18 3.6 毕业班学生离校前补考 18 3.7 结业生返校补考 19 附录1-1:办理缓考流程图 20 附录1-2:缓考通知单 21 附录1-3:缓考申请表 22 附录2:申请跟下一年级补考申请单 23 附录3-1:教师变更成绩流程图 24 附录3-2:教师变更成绩申请单 25 附录4-1:打印成绩单流程图 26 附录4-2:学生成绩打印申请表 27 附录5: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补考申请单 28 附录6:结业生通知单 29 第四章 学籍异动 30 4.1转专业、转学 30 4.1.1转专业条件 30 4.1.2不予转专业原因 30 4.1.3转学条件 30 4.1.4不得转学原因 30 4.1.5转专业与转学办理手续 31 4.2休学、保留学籍 31 4.2.1休学、保留学籍的条件 31 4.2.1休学、保留学籍的办理 32 4.3复学、恢复学籍的办理 32 4.4 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33 4.5 退学试读管理 33 4.5.1申请试读对象和条件 33 4.5.2申请期限和审批程序 33 4.5.3试读学生管理 34 4.5.4退学试读学生恢复学籍 34 第五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43 5.1毕业 43 5.1.1毕业资格审核 43 5.2结业 43 5.2.1结业生返校补考 43 5.3肄业 43 5.4证书管理制度 43 5.4.1补办学历证明 44 5.5学位证书资格审核 44 第六章 附则 46 6.1 国家相关规定 46 6.2 学院相关规定 47 第一章 总则 1.1学籍管理员基本要求 (一) 严格执行《上海海关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二) 学籍管理应高效及时,热情服务; (三) 学籍管理应严肃认真,严禁弄虚作假。 1.2学籍管理员岗位说明书 岗位名称 学籍管理员 所属部门 教务处 (一)完成普通高校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建立新生学籍档案、编排新生学号、编制学生名册;编制学生人数统计报表。 (二) 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复学、转专业、转学、退学、退学试读等学籍异动手续。 (三) 审核与报批毕业生毕业资格、结业或肄业;办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等。 (四) 不定期统计、整理、汇总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信息数据,并提出参考建议。 (五) 负责试题库和试卷库的建设。 (六) 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 (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2.1入学资格审核 2.2.1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自收到“上海海关学院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获得上海海关学院入学资格。 自报到之日起的3个月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教务处在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的同时,上网核对招生录取名单数据信息,核对无误且复查合格的学生即予以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经入学注册的新生,方可进行学期注册。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而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2.2 保留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在复查期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体检中被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经学院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认为不宜在学院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批准,可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2.2.3 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由本人申请,附上相关医院证明,辅导员同意,学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2.2.4 保留入学资格的恢复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一级新生入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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