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国家与市民社会案例.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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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与理论 二、市民社会及相关问题 三、市民社会与中国问题 一 1、“市民社会”在时下的复兴,然而人们 所论述的并不是同一种思想。 2、市民社会兴起的原因:苏东剧变背景下,人们对抗国家主义的思想武器。(行政国家?集权统治?) 3、学者们建立这种相对独立的范式。 二、三 引入市民社会观念 1、西方汉学家将市民社会首先作为一种理论模式或判断标准——代替原来判断中国历史的标准。 2、台湾和大陆都将“市民社会”用于现实批判。然而台湾是作为一种手段,为了在政治民主化过程中解体威权,实现民主政治。 3、在大陆它却是一种目的,是实现民主政治基础。因为大陆处在一个社会结构调整、但要改造权威、保持权威的环境中。 四 西方汉学家的观点同其原有理论有同样的缺点——不能解释商品化导致的经济/社会不发展。他们预设“市民社会”作为一种普世价值,然后再中国历史中发现与西方相似之处,对中国不符合其价值标准处则予以批判。 因此,我们要论辩西方理论,立足于中国实践。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与理论 主要侧重于论者对市民社会概念之特定内涵的分疏及厘定,试图反映市民社会理念从与政治社会不分,此后逐渐与国家相分离直到最后经社会与国家互动而形成第三域的演化的内在理路。 内容介绍 二、市民社会及相关问题 侧重于展示市民社会与文化符号、社会整合、国家政权建构、民族主义以及军事政治等重大问题的研究,以图使中国市民社会论者拓宽研究题域,更为清晰地呈现出市民社会理念除自身的内在问题外而与其他问题相勾连时所具有的繁复性 三、市民社会与中国问题 主要围绕美国汉学家、中国大陆及台湾论者援用市民社会模式所做的研究,同时侧重于对当下研究的反思及论辩,并呈示某些晚近涌动的立基于中国历史与现状的本土性研究趋向。 市民社会的模式 ——查尔斯·泰勒 在苏东剧变中,市民社会是民主化的“特征”。然而在西欧,市民社会是否真的存在? 市民社会的三种含义: 1、存在不受制于国家权力支配的社团。 2、社会能够通过不受国家支配的社团来运行。 3、上述社团能对国家产生影响。 市民社会已存在? (1) 社团主义——工会等对公共改革产生影响; (2) 右翼观点:替代——纯市场力量——反社团主义,社会与国家分离; (3) 对(2)的批判:(2)的观点虽然实现了市民社会的第三种含义,但是压制了市民社会的第二种含义。纯自由主义经济不可能实现——例:经济危机。 (4) 左翼观点:用市民社会反抗科层制。 市民社会不存在? 西方传统: 1、中世纪社会观——社会不等于政治组织; 2、基督教社会——教会是一个独立社会; 3、法律观念——主体性权利、采邑; 4、自治市、二元君主制…… 反君主专制 洛克 社会先于政府。社会契约。市民社会是公众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 “洛克学派”:1、(市民)社会是一个经济实体。2、公共意见推动政府尊重社会。 孟德斯鸠 制衡。社会是中央权力。 社会具有前政治或非政治品格。 威胁自由: 民族自决——成为国家工具 政治边缘化——异化 导致专制 黑格尔:社会需要与国家相结合。 托克维尔:建立各种政治社团。 市民社会的作用 维护自由,对抗专制 两种民主观: 1、“雅各宾派”——公民形成共意(共和)——吞没市民社会; 2、消极自由——否定政治自由; 作者倾向 托克维尔(孟德斯鸠派):市民社会是两栖的,穿透政治权力,使权力分散、分立,将自由传统融入我们的政治结构之中。 市民社会与国家权力形态 ——约翰·基恩 安全国家(霍布斯) 市民社会=国家 安全国家:个人将其大量的权利和自我管理权能永久让渡给一个垄断了暴力、税收 、公共意见、决策和管理等各种手段的实体。 主权不能分割,也不能让渡给臣民。 市民社会存在“私域”,个人和宜兴市某些消极的自由。(君主未禁止的权力) 立宪国家(洛克) 与安全国家相比,市民社会: 1、存在自然的“社会团结”——“个人”相互平等,依照其意愿处置其权能和财产的自由。 2、主权(王权)不是绝对的,在市民社会中任何个人不得超然于法律统治。 市民可以通过合法地反抗致使政府瓦解。(当国家行为与所托付者相违背时) 最小限度国家(潘恩) 国家是必要的邪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权力的委托 国家权力过剩,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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