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十六章特别2技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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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督促程序 一、督促程序的含义 二、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三、人民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四、支付令的效力 五、对支付令的异议 六、督促程序的终结 一、督促程序的含义 (一)概念: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以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金钱债务的程序 (二)督促程序的特点 1、督促程序的非讼性:仅有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参加审理 2、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殊性:金钱债务、有价证券 3、督促程序的可选择性 4、督促程序审理的简捷性 5、支付令生效的附条件性 二、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案件范围: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191) 2、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3、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4、向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书面申请 5、交费:1/3诉讼费 注意: 1、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和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3、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 民诉意见218: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4、督促程序级别管辖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一律基层。 返回 三、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一)人民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 受理后15日内审理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审查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提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二)人民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处理 1、驳回支付令申请 2、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的制作 四、支付令的效力 1、羁束力 2、督促力:督促力自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发生,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 3、执行力: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才产生执行力 五、对支付令异议(债务人异议) (一)债务人异议成立的条件 异议必须由债务人【广义,包括法代、特别委托代理人、无独三】提出; 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15日+书面形式; 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债务关系本身提出。 债务人针对债务是否存在、数额大小的不同意见——构成异议——终结督促程序——可转入争讼程序 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不构成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不再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是想其他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2008-49.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B 2006-79.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答案】BCD 六、督促程序的终结 1申请理由不成立: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终结督促程序; 2撤回申请:法院在发出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3债务人异议 4债务人履行——自然终结 5起诉: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关系又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 6、无法送达: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6撤销支付令: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 第八节 公示催告程序 一、 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二、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四、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一、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性质) 1、专门性:仅适用可背书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引起的非讼案件 2、非讼性(1)适用要件之一:不知道利害关系人,只有申请人 (2)因最后持票人申请启动,而非诉讼。 (3)不开庭、书面审 3、简捷性:独任制、自有证明、一审终审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功能 1、维护失票人的合法权益 2、对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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