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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主讲人:刘炜 广西雷齐特斯安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一章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一个原则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 通过事故调查查找已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从根本上降低伤亡事故发生频率。 安全的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对安全的定义: 安全Safety: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词典解释:安全就是没有危险的状态。 系统安全的观点: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事务,任何事务中都包含有不安全因素,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所谓安全:就是没有超过允许限度的危险,也就是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险没有超过允许的限度。 事故的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对事故的定义: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伯克霍夫的定义:事故是人(个人或集体)在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的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事故之所以可以预防是因为它和其他事物一样,具有一定的特性和规律,只要掌握这些特性和规律,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就可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第一节 危险因素辨识的基本知识 一、主要危险因素的类别(熟悉) (一)基本概念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 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危害分为两类。 第一类危害: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害。常见的如: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各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等。 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害。它通常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因素。 危险源的定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对危险源的定义: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系统安全的定义: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系统安全的基本内容:就是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系统中的危险源。使系统安全。 第1类: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操纵器缺陷、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等);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等); (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 其他电危害等);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液体、高温固体、其他高温物质等);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 液体、低温固体、其他低温物质等); (11)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 尘与气溶胶);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10)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2)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 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因素等7类。 二、危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方法(掌握) 1、直观经验法 包括:对照、经验法和类比方法。 1)对照、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缺点是容易受到分析人员的经验和知识等方面的限制,对此,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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