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刑法知识点不真正不作为犯成立条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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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刑法知识点不真正不作为犯成立条件

/ 2016司考刑法知识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2016司考刑法知识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2016年 HYPERLINK /sifakaoshi/ziliao/ \o 司法考试复习 \t _blank 司法考试复习之初, HYPERLINK / \o 法律教育网 \t _blank 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 HYPERLINK /sifakaoshi/ \o 司法考试 \t _blank 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考生复习使用。   不作为与作为的相当性取决于行为人应当组织危险但未排除或者控制既存的危险。   1.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   (1)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   第一,对危险物(危险动物、危险物品、危险设置、危险系统等)的管理义务。   案例1:动物园管理者在动物咬人时或者宠物詞养者在宠物侵害他人时具有阻止义务。   案例2:矿山负责人对矿山的安全负有管理义务。   案例3:广告牌设置人,在广告牌有倒塌危险时,负有防止其砸伤路人的义务。   案例4:机动车所有人负有阻止无驾驶资格的人或者醉酒的人驾驶其机动车的义务。   第二,对他人危险行为(他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监督义务。   案例1:父母、监护人有制止年幼子女、被监护人的法益侵犯行为的义务。   案例2:妻子没有阻止丈夫受贿的义务(夫妻、成年的兄弟姊妹之间不具有监督义务)   第三,对自己的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危险的防止义务。   案例1:意外提供有毒食物引起他人中毒,提供者有救助义务。   案例2:销售了危险商品,具有召回产品的义务。   案例3:黑夜中将汽车停在高速公路上,有义务防止后面的车辆追尾。   案例4:男女恋人分手后没有义务制止对方自杀。   【特别提示】:   1、正当化事由可以成为作为义务的根据(正当防卫行为只有在可能过当的情形才成   为作为义务的根据)   2、一般过失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都可以成为作为义务发生的根据。   3、故意犯罪行为可以成为作为义务发生的根据,但刑法对更严重结果规定了结果加重犯或者 HYPERLINK \o 法律 \t _blank 法律拟制为更严重的犯罪,则不产生防止该结果的义务,不成立新的不作为犯罪。例如   案例1:甲以杀人故意将乙砍成重伤,随后,甲产生悔意,打算呼叫救护车。此时,旁观 的路人丙极力劝阻甲,唆使甲放弃救助念头,致使乙流血过多而死亡。本案中,甲故意杀人 行为引起救助义务,后来不救助的行为也属于杀人行为,相应的,丙属于教唆甲实施不作为 犯罪,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案例2:盗伐林木砸伤他人后,盗伐者具有救助义务;如果明知不救助他人可能死亡,仍 然故意不救助,最终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以盗伐林木罪与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并罚。   案例3:故意伤害他人后,产生救助他人的作为义务,但不履行救助义务,对死亡结果具 有故意时,仅成立故意杀人罪。   案例4:故意伤害致死的,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情形,前者法律明确规定成立故 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后者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一罪。   (D)千万别把先前行为当作不作为犯罪行为的一部分,进而认为不作为犯罪是作 为和不作为的结合。   (2)基于与法益的无助(脆弱)状态的特殊关系产生的保护义务。   第一,基于 HYPERLINK /falvfagui/ \o 法规 \t _blank 法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   案例1:母亲对婴儿有哺乳喂养的义务。   案例2:执勤的交警对交通事故中的被害人具有救助义务。   案例3:父母见幼女被人猥亵时具有制止他人猥亵行为的义务。   案例4:发现火灾的路人并不具有救助的义务。   案例5:成年人带儿童外出游泳,负有保护儿童生命的义务。   第二,基于制度或者体制产生的保护义务   案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无助(脆弱)法益负有相应的保护义务。   案例2:游泳教练对游泳学习者具有保护义务。   第三,基于自愿(合同或者自愿接受)而产生的保护义务   案例1:捡拾弃婴回家,对婴儿有抚养义务。但在公共场所发现弃婴的,没有照顾义务。   案例2:各签生死状的危险共同体(登山队),相互之间没有救助的义务。法律 教育 网   案例3:妻子自杀时,丈夫具有救助义务。   (3)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   第一,对自己支配的建筑物、汽车等场所内的危险的阻止义务   案例1:自己封闭院落里突然闯入危重病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他人难以发现和救 助的,院落支配者有救助义务。   案例2:演出场所的管理者在他人表演淫秽节目时,负有制止的义务。   案例3:出租车司机对男乘客强奸女乘客的行为,负有制止的义务。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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