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种子检验检疫人员考试之第一篇 种子法律法规.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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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识别不同类型的标准条款 1、标准内容可分为“规范性要素”和“附加要素”。 2、规范性要素有三个层次:要求型条款、推荐型条款和陈述型条款。 3、三种条款的助动词: 要求型条款:应或不应 推荐型条款:宜或不宜 陈述型条款:可或不必;能或不能 三、引用文件、代替与现行有效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例如:在一个种子质量标准中引用GB/T3543.1—7—1995与GB/T3543.1—7,意思不同 2、先前版本在下述情况下还可继续有效: ①其他标准已经注明日期引用的先前版本 ②合同或协议中已经注日期引用的先前版本 ③新签合同或协议,经双方商定同意使用先前版本 3、“代替”标准并不“废除”标准,“现行有效”标准也不是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标准。对强制性标准不存在这种情况, “代替”就意味着“废除”(书38) 四、数据待定的标准 第38—39页 第三节 有关计量知识 一、法定计量单位 二、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 三、商品种子计量要求 一、法定计量单位(第39页) 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第40页) 1、量值传递:把国家基准复现的量值自上而下逐级传递各级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的过程。一般有强制性。 2、 量值溯源:是指自下而上通过不间断的校准而构成溯源体系。一般以组织的自主行为为主,不具强制性。 三、商品种子计量要求(第41页) ① 定量包装净含量概念与标准 ②允许短缺量 第四节 有关国际组织 了解下列组织名称、宗旨及主要职能(书44) ISTA :国际种子检验协会,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种 子检验室国际认可组织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种子认证方案 UPOV: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DUS测定 FIS: 国际种子贸易联盟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第三章 职业道德知识 第一节 基本知识 第二节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基本知识 一、职业道德的含义、特征和职能(第46页) 1、狭义是指在一定的职业活动范围内应当遵守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2、特征:具有职业性;具有实践性;具有继承性 3、作用:促进职业活动健康进行;对社会道德产生积极影响。 二、种子检验职业道德的含义、特征和职能(第47页) 1、含义:是指在种子检验活动中应当遵守的、体现种子检验职业特征的、调整种子检验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2、特征:具有一定强制性;较多关注公众利益 3、作用:是种子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规范种子检验行为的基础;是种子检验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第二节 职业道德规范的 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廉洁自律(书48--49) 五、检疫要求 1、植物检疫危害性病虫和杂草名录(第330页) 附件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农业部2006年3月2日 第617号公告(应以新的为准) 2、检疫证明 (第12页 ,(十) 种子检疫制度) 第四节 种子质量管理技术支持体系 一、种子检验员考核(第21—23页) 适用范围、组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程序、监督管理 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第23—26页) 职责权限、资质考核、能力验证、出具虚假检验证明的法律责任 一、种子检验员考核 适用范围、组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程序(前言已讲)、 监督管理(第23页,(五)监督管理) 1、规范种子检验员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一是禁止申请时提供虚假材料;二是禁止考核时违反考核纪律;三是禁止涂改、倒卖、出借或者转让种子检验员证;四是禁止出具虚假数据或结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办法》明确了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对种子检验员两年审查一次,持证检验员两年内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扦样员、田间检验员从事检验技术工作量不少于100小时,室内的不少于600小时 3、建立种子检验员档案,公开种子检验员的颁发、注销和变更等情况 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 (一)、职责权限(第24页) 实质上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主要职责为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具体分为几类: ①监督抽查检验 ②仲裁检验 ③贸易出证和种子认证的委托检验 ④一般的委托检验等。 (二)、资质考核 1、考核机关(第24页):依据种子法 2、考核依据与内容 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08年1月,12号令,2008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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