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债务人财产和管理人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重整程序 第六节 和解制度 第七节 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的概念 破产”一词,(Go Bankrupt)拉丁文原意是失败的意思,现在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它: 1、指一种法律现象: 2、指一种法律制度: 破产的概念:是指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时,在法院审理与监督之下,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破产的特征 1、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当事人自行实施的清偿无效。 2、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进行:是以债务人全部财产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程序。 3、是对债务人财产与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 破产制度的作用 破产制度能在债务人已经破产的现实条件下,尽最大可能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际的保护和一定的实现。 破产可使债务人借此摆脱自己无力摆脱的沉重负担,重新起步。 破产法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法的概念:规定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法院强制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通过和解协议,或进行企业重整,避免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调整范围 2、实体法和程序法交叉 3、破产法的综合性,全面性 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与调整作用 立法宗旨 调整作用 直接作用——债权人之间获得公平清偿 间接作用——优化资源配置 适用范围 主体:所有的企业法人 地域: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 时间:2007年6月1日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一、破产界限(原因):是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 关于破产原因新法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界限是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 (2)不能清偿的是清偿期限已届满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的债; (3)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持续地不能偿还。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 1、债权人申请。 2、企业法人可自行申请破产。 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申请破产清算。 4、管辖 三、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受理的法律后果:破产程序开始 1、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3、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4、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由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二)受理的法律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a、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应当指定管理人。 b、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 2、对债权人的效力: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受理程序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2、裁定后5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十日内上诉。债务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交证据材料。 3、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4、收到债务清册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公告。 2012案例 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公司不能偿还B公司债务的主要原因是法定代表人至今下落不明,公司无人管理,而非资不抵债,并提出证据证明其账面资产尚大于负债。2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同日,裁定受理B公司提出的A公司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问:(1)人民法院驳回A公司异议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依据何在? 【参考答案】 (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四、债权申报与确认 (一)债权申报:公告中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未申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未到期债权视为已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