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丰小学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详解.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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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圩丰小学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学校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县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评价对象、原则 第二条 考核评价对象 (一)学校班子集体; (二)现任校级领导(含工会主席); (三)学校中层干部(含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四)学校实改非领导干部。 第三条 考核评价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对全县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评价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公开考核评价。 (二)注重实绩原则 遵循学校管理规律,突出班子合力、常规管理、教育质量和干部素质等考核重点,坚持以德能勤绩廉作为评价考核干部的主要标准。 (三)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简化考核指标和程序,不搞面面俱到,力求简便易行,客观公正。 第三章 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第四条 领导班子集体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学校管理39分 1.常规管理24分; 2.学习培训3分; 3.党建工作3分; 4.民主管理3分; 5.坚守岗位3分; 6.一线任课3分。 (二)办学绩效41分 1.教学质量20分; 2.突击任务及阶段性工作完成9分; 3.投诉举报6分; 4.安全稳定6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1.教职工评价10分; 2.委领导评价5分; 3.机关各科室评价5分。 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履职24分 1.学习提高3分。 2.分管或主管工作9分。 3.引领示范、业务指导: (1)听评课3分; (2)教育科研3分; (3)兼课6分。 (二)个人特长和能力6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1.教职工评价10分; 2.领导评价5分; 3.部门评价5分。 (四)集体效应50分。 第四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集体的考核评价 (一)学校管理 1.常规管理 采用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考核数据。 常规管理分=常规考核得分×20%(此数据适用两年)。 2.学习培训 建设学习型班子,制定有班子成员学习制度,学习形成常规。班子成员有学习资料、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分配的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任务且培训合格。 评分标准:学习制度、学习资料、学习形成常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体会、完成培训任务等每项各0.5分。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反映出学习的经常性,按比例给分。 3.党建工作 党组织机构、制度健全,有专人抓党建工作,工作计划总结齐全,“三会一课”形成常规,党的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好。 评分标准: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党建人员、计划总结、三会一课、教育活动等每项各0.5分。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反映出党建工作的经常性,酌情扣分。 4.民主管理 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有相关监督管理机构且工作落实,校务公开规范化。 评分标准: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制度职责、履行监督管理印证材料、校务公开规范化等每项各0.6分。提供的资料不全、不能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出民主管理工作,酌情扣分。 5.坚守岗位 (1)本项基础分为100分。 (2)本项的考核采取扣分制。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领导或相关科室随机抽查,或根据教职工的举报核实不坚守岗位的,每次扣10分。 (3)本项计入考核总分为:坚守岗位分=(100分-扣分总和)×3%。 6.一线任课 一线任课分=达到兼课要求人数÷班子成员总人数×100×3%。 (二)办学绩效 1.教学质量 采用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每年期末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考核数据。 小学教学质量分=教学质量监测得分(满分60分)×33%; 2.突击任务及阶段性工作的完成 (1)本项基础分100分。 (2)本项考核采取扣分制。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布置的阶段性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等(以工作布置的通知为准),按时按要求完成不扣分。经督促能及时完成的扣4分/次,经多次督促完成的扣8分/次。经多次督促仍不完成的,扣16分/次,并实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 (3)本项由各科室负责日常登记、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年终统计。 (4)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任务完成分=(100分-扣分总和)×9%。 3.投诉举报 (1)本项基础分100分。 (2)本项考核采取扣分制。对学校班子成员、教职工的违纪违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情节轻重扣5-20分/次。 (3)本项由县教委党风廉政建设科负责考核、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配合。 (4)本项计入考核总分的计算:投诉举报分=(100分-扣分总和)×6%。 4.安全稳定工作 (1)本项基础分100分。 (2)本项的考核采取扣分制。学校出现安全稳定事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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