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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四)赔偿处理的两个问题: 1、免赔额:只适用于财产损失,而且是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 2、事故次数的判定: 产品责任保险事故涉及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如何判定每次事故? 五、产品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 的义务 如实告知 按期缴纳 保险费 保险期满 时申报数据 变更通知 事故通知 诉讼通知 自费调查并 纠正已知有 缺陷产品 六、总则 总则 保单效力 权益丧失 保单无效 风险变更 保单注销 合理查验 重复保险 权益转让 争议处理 第三节 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及费率、保险费、追溯期 一、产品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 (一)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即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责任限额,它分为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与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二)累计责任限额,即保险期限内累计的责任限额,它分为累计的财产损失责任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二、产品责任保险的免赔额 责任保险的免赔额通常只针对财产损失。 免赔额的方法有:以百分比的形式或以确定金额的方式出现,或两者相结合。 例如:损失金额的5%,或1000美元。 或上述都用,以大者为准。 三、产品责任保险的费率和保险费 (一)产品的特点和可能对人体或财产造成损害的风险大小。 (二)产品的数量和产品的价格。 (三)承保的地区范围(或销售区域) (四)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 (五)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的高低。 (六)根据以往承保的经验 (七)参照分保接受人的开价 保险期限:一般都为一年,由于涉及到承保基础,续保一般都在同一公司办理。 四、产品责任保险的追溯期 责任保险中“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条款”特有的名词。 强调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出的索赔必须是在保险单追溯期以内发生的事故引起的。追溯期一般为一至五年,首年投保的产品不给予追溯期。 第四节 产品责任保险的常用扩展条款 一、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条款 产品责任保险是以事故发生为索赔基础的,故需加贴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条款。 Occurrence Basis 和Claims-made Basis的含义参照责任保险承保基础。 二、发现期条款 (一)发现期条款又称延长报告期条款,即延长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期限的条款。 (二)注意内容:根据本保险单所收取的保费的情况,本公司同意: 1、一旦(1)由于本公司未予续保导致保单到期,或(2)由于本公司的注销导致保单终止,则本保险单在自本保险单到期或终止期起12个月内,根据其条款、规定、责任限额、除外责任、总则对所保险产品引起的被保险人的索赔予以负责,但仅限于对自XX年XX月XX日起并在上述(1)(2)提及的到期日或终止日之前由于身体伤害或物质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负责。 2、续转中不同保费和免赔额的开价并不意味着在续转中取消或不承认本条款。 上述条款与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条款联用。 三、增加被保险人条款 增加被保险人条款中可以增加的被保险人主要是指销售商。 第五节 产品责任保险承保与理赔注意事项 一、承保准备工作 (一)了解客户的经营性质 (二)被保险人的范围 (三)产品的名称、销售额、销售范围 二、被保险人范围 (一)限于国内公司(内销或出口) (二)国外公司国外销售产品不保 (三)国外公司国内销售产品可以保,但一般将国外公司排除在共同被保险人之列。 三、保险产品范围 (一)要求所有同类产品(不论销售地区)按年销售总额统保。 (二)注意事项: 1、为满足贸易合同要求才投保。 2、只投保风险大的产品。 3、只投保销往美加产品。 4、只投保单个合同的产品。 四、风险管理 (一)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格证) (二)详细说明书(中英文) 1、认真审核、消除法律上的漏洞失误 2、避免不符实际的宣传 3、必要的警告词句 (三)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有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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