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中解析.doc

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中解析.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双边投资协定、制度环境和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中) 2012年07月31日 16:44 来源:《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 作者:宗芳宇 路江涌 武常岐 字号 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浏览量 141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大量基于发达国家的研究发现BIT与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促进投资作用互补。这些文献指出,作为国家间的法律协定,BIT是东道国出于国家经济目标和安全考虑而不会破坏国内现有制度对外资的保护的信号,因而BIT和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作用互补(Hallward-Driemeier,2003)。如果一个国家制度环境很好,又与母国签订了BIT,那么投资者会判断该国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内的制度对外资的保护,从而去投资。实证研究也验证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投资时,BIT与较好的发展中国家东道国制度环境作用互补(Hallward-Driemeier,2003;DesbordesVicard,2009;Busse et al.,2010)。现有文献中,除NeumayerSpess(2005)发现了不稳健的替代作用以外,关于BIT和东道国制度的交互作用研究结果大都是互补作用。   以上研究结果与采用国家层面的投资数据是分不开的。国家层面的投资数据和国家间BIT签订情况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内生的。例如,两个国家可能是因为投资关系密切而签订BIT,而不是因为签订BIT导致了投资关系更加密切。采用企业层面投资数据可以避免这一问题,因为单个企业的投资区位选择难以影响国家间BIT签订的决定。此外,发达国家的潜在投资目标国家基本都是制度环境质量不高于母国的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潜在目标国家可能是环境比母国更好或者更差的东道国。研究背景的差异使以上研究结果对于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的普适性受到质疑。   结合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的现实和文献,我们认为BIT作为促进投资的特殊机制,能够替代较差的东道国制度环境。发展中国家的潜在投资目标国家的制度环境往往差距较大。制度较差的东道国法制薄弱、政策多变,外国企业的投资很难得到东道国一般性制度的有效保护,风险非常大,对投资保护的需求也更高。如果东道国与母国签订了BIT,为企业投资提供了特殊保护,企业对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就能减少(张鲁青,2009)。BIT代表了东道国对保护签约国投资提供的特殊性制度保障,对签约国投资的保护和待遇一般不低于本国和第三个国家的待遇。相对一般性的东道国制度对外资的诸多限制和较少保护,BIT为签约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不低于、且往往高于东道国制度质量的制度环境(UNCTAD,2009)。当东道国制度环境较差,即促进和保护投资的一般性机制较差时,BIT能够发挥特殊的促进和保护机制的作用,给签约国的企业提供高于东道国制度的产权保护。同时,基于法律效力和对国家间政治关系的考虑,东道国也会履行BIT对签约国投资的承诺。因此BIT作为特殊机制在东道国制度环境这种一般性机制较差时更能够发挥作用。当东道国制度环境较好时,产权保护制度成熟,即使没有与母国签订BIT,也仍然能够为企业提供较好的投资保护,BIT的特殊保护作用的重要性降低。因此,我们做出以下假设:   假设2:BIT对企业到制度环境较差的东道国投资的促进作用更大。   (四)母国制度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支持   母国的制度也是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一般性机制。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支持和促进本国企业对外投资而制定了大量政策(UNCTAD,2008)。我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2001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中,都提出了促进对外投资的规划。2001年以来,我国制定了《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和《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等多项政策,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较好的支持环境。但是,由于我国转型期间的制度还不健全,促进投资的一般性机制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的支持程度仍存在较大差异。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代表了国家战略,能够享受到更多资源支持。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不仅有盈利目的,还常常包含国家寻求资源等战略考虑,更容易得到政府支持。其次,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结构下,金融类资源被大多国有企业控制。出于对政府号召的响应和对国有企业的信任,国家控股的金融企业更偏好国有企业。此外,不完善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也一度向国有企业倾斜(陈颖,1999)。企业凭借“国有”的标签就能够享受到更多的融资机会和便利条件(Nee,1992)。阎大颖等(2009)对中国企业2006年至2007年对外投资的实证研究验证了国有企业能够得到更多政策扶植,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主力。   相比之下,非国有企业的平均规模比起国有企业小,对外投资起步晚,非常需要各类资源的支持,但由于没有国家战略的主导,能得到的资源支持相对少,受到的制度约束大。张宇(2009)

文档评论(0)

美洲行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