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
?
?
?
识别 办公室 评价频次 每年 审核 评价小组 识别日期 2011.1.1 批准 XXX 更新日期 2011.7.1 ?
?
?
?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评价时间: 2011年7月1日
评价小组:XXX、XXX、XXX、XXX、XXX
一、管理性法规评价: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内容摘要:
NO 法规名称 条文重点内容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木。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3.????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16条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4、7,第二、三、四、五、六、七、八章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2、3、4、5、6、7、9、12、12、17章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修正) 第一、二、三、四章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三章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一章3、7、8、9、10、11、12、13、14、15、16、17、18条,第二、四、五、六、七章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二条,第二章第一节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十八条,第二节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第三章第一节中二十六、三十七、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六、五十七、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六、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七十六、七十七条,第七章八十八、八十九、九十、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一百、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一百一十条 10.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第一节中十三、十四、十五条,第二节中十八、二十一条,第四章第一节中三十四、三十五条,第二节中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二条,第三节中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第四节中五十八条,第五章七十、七十一、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条,第六章七十六条,第七章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八十五、八十六、八十八、八十九、九十、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九、一百、一百零二条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四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它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12.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
(一)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向大气、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三)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没有建设工业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