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法第三讲.ppt
国? 际? 法 ?? 第二编? 总论 内容提要:围绕国际法的主体国家展开,介绍国际法上国家的构成,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家的管辖权,国家的国际责任,国家领土以及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第三章?国际法主体 内容提要:本章旨在对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组织等各类国际法主体进行分析比较 重点名词术语:国际法主体;永久中立国 重点问题: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各类国际法主体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第一节?国际法主体的概念 ??? 国际法主体,即国际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具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并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之能力者。国际法主体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国际法主体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具有独立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资格, 即具备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的权利能力。 (二)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三)属于参与国际法律关系的国际社会成员??? 包含两层含义: 1、强调“参与” 2、强调是“国际社会成员” 上述三项基本特征,是国际法主体必备的基本条件,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般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际组织是派生性主体,争取独立的民族是过渡性主体。 第二节?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一、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 ?? ? 国家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与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等其他主体相对而言的。 国家成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的主要因素: 1、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 2、国际法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 3、国家具有主权 二、 国际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1949年,在“关于为联合国服务而受损害的赔偿案”中,国际法院明确指出,联合国具有国际法律人格,有能力享受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而且有能力以提起国际索赔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国际组织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常设性机构。 三、争取独立的民族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 争取独立的民族组织的国际法主体资格问题,是在民族解放和独立运动发展过程中提出来的。 ??? 民族自决原则是争取独立的民族组织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基础。 第三节?作为国际法基本主体的国家 一、国家的概念和要素??? 作为国际法基本主体的国家,从现代国际法角度来考察,是指有定居居民、确定领土、政权组织并具有主权的实体。具备以下四个要素:1、定居居民 2、确定领土3、政府4、具有主权 二、国家的类型 ??? 国家的类型,按国家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国和复合国;按国家行使主权的状况,可分为独立国和附属国。 特殊主体:梵蒂冈 1. 单一国和复合国??? 单一国,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在对外关系上,只有一个最高行政机关代表本国。 单一国作为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参加国际法律关系,承担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单一国内的各地方行政单位不是国际法主体。 复合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联合体。复合国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依国家联合的具体情况而定。当联合体具有统一的国际交往权时,复合国就是一个国际法主体。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复合国有联邦和政合国,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复合国有邦联和君合国。 联邦,是由两个以上的联邦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一般认为,只有联邦才是国际法主体,联邦的成员国不是国际法主体。 邦联,是由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根据国际条约组成的具有一定机关的国家联合。邦联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不是国内法关系,而是国际法关系。 2. 独立国和附属国? ??? 独立国是行使全部主权的国家,这类国家既可以是单一国,也可以是复合国。 附属国是指主权受到控制而从属他国的国家,这类国家只行使部分主权。附属国又分为附庸国和被保护国。 3. 永久中立国 ?? 永久中立国是以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为根据,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永久中立国是具有特殊地位的主权国家。一般来说,永久中立国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权国家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务,二是其他国家承认并保证该国的永久中立国地位。 永久中立义务主要表现在: (1)除自卫外,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 (2)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或协定,如军事同盟条约 (3)在他国的战争中,遵守中立规则 (4)不采取任何使其卷入战争的行动 瑞士是典型的永久中立国。 1815年3月20日,列强在维也纳公会上签署宣言,承认并集体担保瑞士的永久中立。从此,瑞士成为永久中立国。为保持中立地位,瑞士至今仍没有加入联合国 第四节? 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