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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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讲义 税务师事务所 第四部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 填报要点及提示 第三部分: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税率为法定税率25%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费用扣除 扣除的范围 扣除的标准 不得扣除项目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未低于税法规定最短折旧年 限的税务处理问题 ?例如:某企业对某项机器设备按照12年计提折旧,《实施条例》规定机器设备的最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按照15号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对机器设备确定的折旧年限为12年未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10年,符合《实施条例》对折旧年限的规定,应按照12年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资产损失政策执行口径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公告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此条如何执行? 根据财税[2009] 57号文件规定: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收款项可认定为坏帐损失。据此,对25号公告此条款的把握还应考虑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如果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或者对方单位仍正常经营,债权方主动放弃债权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企业在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的支出,如何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企业外购的计算机软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支出的扣除标准进行税务处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关于会议费的扣除问题 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 (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 (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只要有发票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稽查局稽便函【2011】31号) 二、对企业列支项目为“会议费”、“餐费”、“办公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等的发票,须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检查。对此类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及其他不合法凭证虚构业务项目、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第三部分 2012年汇算清缴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房地产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01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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