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07讲 甲供材料的纳税策略与风险管理》.doc
第七讲 甲供材料的纳税策略与风险管理 ? 主要内容: “甲供材料”也称“包工不包料”工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普遍性。本专题分析“甲供材料” 普遍性的原因的基础上,阐述了“甲供材料”会计和税收处理技巧,同时介绍了“甲供材料”发票管理、有关扣缴责任及合同的税收筹划。 1.甲供材的原因分析与新旧政策梳理; 2.“甲供材料”的账务和税务疑难分析; 3.“甲供材料”发票由谁开;施工单位有代购材料的开票问题; 5.“甲供材”扣缴责任变化的原因分析; 6.“甲供材料”合同的涉税处理问题; 7.“甲供材料”税务检查与涉税风险自控。 甲供材的原因分析: 建筑施工单位与基本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时 一般采取“包工包料” 、“包工半包料” 与“包工不包料”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包工包料,工程所需材料统一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第二种是包工半包料,工程所需材料由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分别负责供应。第三种是包工不包料,承包方仅提供劳务,工程所需材料统由发包方供应。这三种方式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承包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税务机关对甲供材料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厂房建设业主补税,甚至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按包工包料全额开具发票给甲方入账,也有存在建筑施工单位仅按照不包括“甲供材料”的施工劳务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建安营业税。 实践中还有很多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建造厂房,企业问:如承包给无资质的工程队,其营业税由企业(建设方)负担,该税金又该如何处理?如此种种,一直困扰税企双方,其原因主要源于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模糊所致。本专题对甲供材料有关的税收和会计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供基层税务人员和广大纳税人参考把脉。 一、甲供材的原因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施工单位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从现实中还有一层更深的原因,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材料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材料发票取得基本上以白条入账,在财务处理存在多结转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空间,减少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一般甲供材料占商品房建造成本的30%-40%。 业主厂房建设中亦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原因是, 这类企业厂房建设也从材料质量和成本角度出发,防止建筑施工单位从材料上偷工减料,从现实中还有一层更深的原因,一些业主想少负担建筑材料的营业税及附加,尽量缩小厂房成本,少缴一些每年的房产税,达到缓解资金压力和少缴有关税费的目的。 作为建筑施工单位面对包工不包料方式,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和达到少缴税费的目的,亦乐于接受,往往在缴税时不愿提供真实情况,不把甲供材料全部并入计税总额缴纳营业税费。税务机关面对包工不包料方式,虽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堵塞甲供材料税收方面的漏洞,但苦于真实信息的难于取得和监控手段的落后,致使相关各方的税源流失。 甲方供材案例:假如大包合同8000万,其中,材料的设备是5000万(1000万元设备和材料4000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多少? 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应该是包括材料营业额,但不包括设备价款,发票应该按3000万元开具,建筑业营业税应该以(8000-1000)×3%计算。 大包业务案例: A.乙方大包,建筑材料为购进: 包括所有的原材料和设备、动力在内,大包合同额就是营业税计税依据。乙方开具全额发票。 假如乙方承包的工程,大包合同8000万,其中购进材料的价款5000万元,则乙方开具全额发票8000万元,缴纳营业税。甲方凭借8000万发票在税前扣除。 B.乙方销售自产货物,并做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计税收入为建筑安装费,增值税计税依据为货物销售额。 此时,甲方取得了两类发票。 问题1:如果乙方没有分开核算,如何处理? 问题2:乙方超过180(80)万元销售额,是否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 C.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不缴纳营业税。 例如:大包合同8000万,其中材料和设备共5000万元,设备1000万元、材料4000万元。则营业税计税依据为7000万元。此时乙方开具发票3000万元,缴纳营业税依据为7000万元。 甲方凭借3000万建筑发票、5000万货物销售发票在所得税前扣除。 D.装饰劳务 假设为清包工业务,材料和设备价款500万,工程费300万,则营业税计税依据为300万元。 即:营业税计税依据,既不包括甲方采购的设备价款,也不包括材料价款。 此时,甲方取得了两类发票,一类是货物销售发票,一类为建安发票。 思考:某企业销售精装修房,签订两个合同,是否可行?国税函【1998】53号文件。(不可行,被认为是主合同一部分5%征税) 三、涉税风险的分析 甲方供材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