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ocVIP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oc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博士研究生 张新春 摘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国家和政府的支持下,我国农村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定位、利益的协调、法律的完善等依然面临较为突出问题,本文在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对的政策建议,以期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社本质作用的充分发挥,带动我国“三农”事业发展。 关键词:农村合作社,利益结构,内部人控制, 一、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初衷以及在我国发展成效 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现代农业发达的国家,都离不开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特征的农业合作社,在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农业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农村实行包干到户后农民处于离散状态,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一大难题。破解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在于促成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把“原子化”的农民紧密联系和有效整合起来。农民合作社将农民合作行为和合作关系予以常态化、制度化,有利于实现更广泛、更紧密、更持久的农民合作。农民借助于合作社而组织起来,能够增强他们与企业、政府的博弈能力,进而减除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对农民的侵害,从而成为维护农民利益和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载体。 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国家和政府的支持下,我国农村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现为:组织模式日趋多样化;涉及产业范围日渐扩大化;法律政策不断完善。尽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政府的定位、利益的协调、法律的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亟待解决,以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社本质作用的充分发挥,带动我国“三农”事业发展。 二、发展初期,我国农村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尚存,实际效用不明显 在合作社的建立于成长过程中政府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形式主义严重,合作社的实际效应没有得到本质意义上的发挥。实际效应不明显政府对农村合作社的控制惯性首先表现在政府过多干预甚至直接包办农村合作社的建立。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机制主要是“行政命令式”和“政府主导、引导式”,单纯由农民自己组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到全部数量的20%,而依托政府部门组建的却高达70%以上。而且从目前的情形看,政府不仅直接包办合作社的建立,还过多地插手农村合作社的内部事务,干预合作社的成长与发展。官办型农村合作社自不必多言,许多由农民自发组织创建的合作社都根本无法摆脱政府的过多干涉。可见,在中国当前的地方政府行为中存在着无法规范其行为以及行为边界界定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影响中国合作社能否健康成长或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形式主义严重。研究发现,我国仍有较多的农村合作社是相关部门为求政绩而建立起来的,并非农民所需求的。尽管我国农村合作社基本设立了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是大多都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其作用。截至2011年3月底,“我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40多万家,实有入社农户3000万左右,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2%。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除数量少外,总体发展水平也不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类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很低。在行业分布方面,尽管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已涉及农村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具体分布存在较大差异,呈现出很大的不均衡性。目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技术和信息领域的协作组织较少,而跨行业、跨地区协作的民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更是罕见。而在发达国家,合作社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主动脉,是农业发展不可分割的部分:在欧盟各国,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当地市场份额的60%左右。在法国,90%的农户成为各类农业合作社成员,合作社收购了全国60%的农产品,占食品加工业产值的40%,通过合作社出口的谷物占45%,鲜果占80%,肉类占35%,家禽占40%。在美国,由合作社提供的化肥、石油占44%,贷款占40%,由合作社加工的出口农产品占到农产品出口总量的80%。 (二)部门“谋利” 代替“公益扶持” 对合作社来说,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特别是法律基础保障尚不完善的情形下,寻求政府的支持和保护,确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而相对政府而言,“倡导与干预合作社的发展,甚至自己动手兴办类似合作社这样的农村经济组织,也并不单单是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亦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这样,一方面,地方政府不仅可以利用合作社在推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方面大有作为,从而为实现自己的预定经济政策目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合作社也可以“尽可能地利用政府的非凡组织资源优势去协调外部关系,改善外部经营环境,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或交易成本过高的服务,实现自

文档评论(0)

tianma2015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