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的出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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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证券法 冯涛 Tel:029Mob:von@ 股份公司制度的产生 十五、十六世纪在意大利各地,出现了邀请公众入股的各种商业组织: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使世界商业形式巨变,意大利城镇的商业衰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崛起。这些欧洲国家与东南亚、东亚通商,需与海盗、风暴作斗争,非一人单独所能经营,需联合抵御风险。英国1553年成立莫斯科尔公司,1581年又成立了土尔其公司。1600年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特许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当时该公司集合了一批冒险商人,出海远征。每次航海后,资本退还,并分配股利。从1601-1617年,东印度公司从英国到印度共进行了12次航行,每次都有高额利润,有时一次航行利润高达320%。 十七--十九世纪,现代股份经济形成与发展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17、18世纪,股份公司首先在银行保险、交通运输及公共事业部门得到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股份制成为现代企业典型组织形式,不再是一种特殊经济现象,发展成社会经济的主导。工业、商业、农业、金融业都采用股份公司制。 证券交易所的出现 股份公司——股票——股票交易——经纪人——证券交易所 1613年,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成立 1726年,法国的巴黎证券交易所成立 1773年,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成立 1792年,美国梧桐树协定签订。 上市标准的出现 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通讯的费用很高,把分散的交易者的交易指令集中起来进行处理成本是很大的; 只有各方面条件都很好的公司才具有较大的交易量,其单位交易的指令处理成本才能相对较低,故只有那些符合流动性好的证券才被券商所接受。 于是,上市标准出现了。 历史上的第一次股崩 1711年,南海公司因获得南海贸易垄断权和南美金银矿开采权,股价开始大涨。上涨情况: 立法的跟进 1、英国1720年的“南海事件”,产生了《泡沫法案》; 2、英国1844年的“铁路热”,导致了1845年的《公司条款统一法案》。 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 证券交易所早期是完全自律的机构。 以美国为例,早期的证券管理行为,主要根据各州的公司法、股东章程和各股票交易所的自我管理。 “蓝天法”的出现 1911年,堪萨斯州颁布了美国的第一部“蓝天法”(Blue sky laws),规定证券交易必须经州银行专员同意,且其财务记录要受银行专员的审查。 其后,其他州也开始制定“蓝天法”,初步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管理。 但“蓝天法”及交易所的自我管理并未能阻止1929年10月的股票市场大崩溃。 大萧条前的上市股票变化情况图 大萧条时的道琼斯指数下跌情况 大萧条时NYSE市值下跌情况 资本市场自由化时期的结束 事后联邦政府对股票市场崩溃原因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帕克拉听证),发现市场上大量存在欺诈、内幕交易等市场操纵行为。于是开始了对资本市场进行全国性的统一的法律的监管。 《1933年证券法》旨在有效地管理公司业务,特别是证券发行业务。 《1934年证券交易法》旨在监管证券交易所和监管证券交易。 建立新的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并授权该机构监管资本市场和监管交易所的职能。 资本市场自由化时期宣告结束。 各国开始加强证券立法 1、美国1933年的证券立法,开各国近代证券管理之先河。 2、英国1948年的《公司法》才是近代公司法的真正基础。 3、欧洲也在银行法中对证券交易进行了规范。 证券法的类别 各国证券交易法和证券管理繁简不一,从严格到放任,从注重实质管理到注重公开原则,差别很大,就立法技术而言,可分为美国法系、英国法系和大陆法系。 美国法系 一、制定多个独立的法律,并注重公开原则。 主要法律有: 1、1933年证券法 2、1934年证券交易法 3、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 4、1939年信托契约法 5、1940年投资顾问法、投资顾问法 6、证券投资者保护法 二、设有专门的证券交易管理机关 三、注重公开原则 该法系的国家主要有:日本、韩国、菲律宾。 英国法系 1、没有专门的证券交易法,有关证券发行交易的立法例散见于由公司法、防止欺诈条例及资本发行管理等法规中。 2、对证券交易所及其会员采取放任政策,交易所自治自律。 3、注重公开原则。 大陆法系 1、没有专门的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由银行法和公司法调整。 2、授权证券交易所自行管理。 3、大多数国家不设置专门的证券主管机关。 4、注重实质管理。 我国证券法的主要内容 证券发行 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收购 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证券业协会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法律责任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平等原则: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合法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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