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清时期的图书检查与贸易.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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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清时期的图书检查与贸易 【摘要】明清两代对图书的检查禁止是我国图书业发展史上的一大特色,图书屡屡遭禁,表明当时由于印刷业的高度发达以及图书贸易的发展,图书在政治上了扮演了相对重要的角色。在当时,还没有独立的职责明确的图书检查的组织,而必须依靠官僚机构,官僚机构查禁时效率低下,不能作为文字查禁的合适组织。由于图书在当时印刷,广泛传播 “文字狱”政治运动的方式印刷业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在影响着历史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图书检查制度【】图书刻版印刷业明清国家检查与贸易 一、明清时期的图书检查 1. 明清时期图书检查的特点 明清时期,国家对图书进行检查是巩固其统治的一大特色,这种检查并不只是偶尔的,而是经常性的发生。但我们并不能据此就认为明清时期建立了国家的检查制度,它还远没有像现在一样把图书检查作为对意识形态干预的制度,虽然其监控和干预能力达到了将图书检查的网罗覆盖整个社会的程度。其理由是当时的书籍还没有作为大宗商品流通,另外长久以来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对此加以约束或者明确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处罚,通常只是在皇帝认为该图书的内容或作者对其统治构成某种不利的时候,才动用国家机器对此进行封杀。因此,我们可以据此认定,皇帝或者政府对图书的查禁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图书检查,它更多的是一种补救性的、扼杀性的后发行为。 2.从几个案例透析明清时期的图书检查 下面讨论明清时期几件图书检查的案例,以此来说明明清时期图书检查的情形和所体现的特点,虽然这是两个不同的朝代,在具体的作法上也所不同,它们是依据不同的文化标准,做出的处置也不相同,但其在逻辑上的特征还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从几个个案的分析中透析出明清时期图书检查的情形。 1.1 查禁《剪灯新说》 《剪灯新说》成书于14世纪中后叶,重印于1420年,在社会上流传已久,国家并没有要求禁止。只有到了1442年,当时担任国子监祭酒的李世勉该书“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忧心忡忡书中有多有怪诞、色情的成分,引起了许多读书人争相传阅,而舍弃了所谓正统之学的儒家经典,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教育体系要追求的,如果不加以严厉禁止,恐怕这些邪说异端会一天天强盛起来,从而惑乱人心。李世勉认为应该查禁此书,然而当时并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禁书的验证和收,他提供的办法是要求发动官僚机器进行搜寻、查禁,以此达到阻止此书传播的目的。因此,他在奏折中恳请通过礼部颁布旨令各省的按察司查缴《 剪灯新说》。据此可以说明,在当时,国家的监督机构还不具备这方面的职责。对于如何处置的问题,李世勉说:“有印卖及藏习者,问罪如律。”这就相当含混了,实际上,在大明律里,并没有图书检查的条文,对于如何惩治拥有或贩卖《 剪灯新说》只能进行类比援引了。其一,各级官吏能在多大程度上执行这一任务,是值得怀疑的;其二,在明律的礼制部分里,占星器物、天文图表、御画、玉玺朝廷专有没有要求图书也要受到审查。其三,指控为编著或收藏蛊惑人心的“妖书”,会受到极刑的处罚,但李显然无法将此书列为“妖书”。 三个世纪之后的1740年,清律对所谓“妖书”的指认更加明确了,书写张贴谣言歌曲(不管是口传,手写,还是印刷),以及淫词小说都被列人“妖书”的范畴,书籍检查问题开始变得具体而实在,由于印刷技术的发展,印制书籍越来越方便,使图书的出现与流通逐渐成为统治者一个棘手的问题。时清律相关条文细则刊刻”、“传播”、“坊肆”和“刻印”等字眼。1.2查禁《 焚书》 、《 藏书》 事实上,明朝的统治者对图书在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上一直保持着警觉,印行的书籍在道德上的祸害触动了他们的神经,张问达对当时著名哲学家李贽的指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李贽于1590 年出版了他的文论、读书笔记和通信集,其中就有《 焚书》 、《 藏书》 。国子监祭酒张问达在1602 年3 月向万历皇帝上书李贽的著作已经年轻一代的毒害。他李信奉佛教排斥儒家的价值体系,他的著述成功出版,有了广泛的传播途径,这势必引起思想上的混乱。张问达注意到了书籍的出现它可能引起的危害,他:“近又刻《 藏书》 、《 焚书》 、《 卓吾大德》 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他对李贽书籍:“不可不毁。”要将李贽的书付之一炬。这一吁请得到了皇帝的认可,但焚书之说最后不了了之。李贽的文字依然在印刷发行,被人收藏和阅读。由此导致了在15年之后1625 年的四川道御史王雅量上书要求再次禁书。比张问达更深入的是,他勾勒出禁书的具体步骤——委派称职的官吏严厉查禁有不轨性质的书,同时发出“不许坊间发卖”的禁令。后来,一个叫钱起忠的人发起了印行李贽编著的科考范文集的请愿运动,得到了同仁解囊相助,将其重新刊行于世。可见,在一个商品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图书检查贸易流通出版和发行环节上进行干预,图书贸易的渠道而明朝的国家机器没有职能乾隆,动用文字狱”的特殊手段自,属于商品经济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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