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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民法名师讲义: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 司法考试民法名师讲义: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2013 年司法考试已经落下帷幕, 2014 年司法考试的同学是否已踏上征程了呢?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间 判断:某市财政局向某礼品店购买价值 100 元的特产用于赠送外宾的行为不受 民法调整。 【答案】错。 注意某些非平等主体间的合同问题 1.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奖励合同——行政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哪些属于受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 ) A.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国有资产从一个企业调拨到另一企业 B.某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 100 万元的指标, 全体职工都加两级工资。 C.某税务局在办公用品店购买50 元的文件夹 1 个。 D.某市国土局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法调整的范围。 选项A 错误。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国有资产从一个企业调拨到另一企业的 行为,是基于其手中的行政权力进行,体现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两者之间地 位不平等。因此,不受民法调整。 选项B 错误。县长之所以可以给该酒厂的职工加两级的工资,是基于手中的行 政权力,此体现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两者之间地位不平等。因此,不受民法 调整。法律 敎育 网 / 选项C 正确。虽然该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某税务局,但是在该买卖合同中,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因此,受民法的调整民事法律关系。 选项D 正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由国土局代表国家来出让国有土 地使用权,但是在此次交易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受民法 的调整民事法律关系。 (二)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区别的关键因素:看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内容。 财产关系:以财产利益为客体,直接具有财产内容,包括:物权关系和债权关 系。 人身关系:以人身利益为客体,与人身不可分离,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包括: 人格权和身份权关系 注意:侵犯人身权导致的损害赔偿,是财产关系。 【例题·多选题】关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拥有一套房子的产权以及欠李四 100 万都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B.张三与李四结婚并收养孩子张小三,都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C.张三订立遗嘱,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D. 甲被乙家墙上掉下的砖头砸伤,要求乙赔偿,是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以财产利益为客体, 直接具有财产内容,包括: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人身关系是以人身利益为客体, 与人身不可分离,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关系。 选项C 错误。张三订立遗嘱是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没有改变人身关系,所以其 调整的依旧是财产关系。 选项D 错误。因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属于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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