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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届河南青报“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doc
窗体顶端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十届河南青年报“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2012-04-23 14:04 朱松梅 各省辖市团委、教育局、科协、学联,省直团工委,各省管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培养高素质青年人才,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四、承办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 五、协办单位 河南青年报社 六、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省竞赛指导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省竞赛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工作,地点设在团省委学校部。 竞赛设立省竞赛评审委员会,由省竞赛指导委员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非高校人士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学生(就业)、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和复赛作品报送、组织参加决赛等工作。 七、参赛方式 1.竞赛要求各高校参赛学生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合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团队),以小组(团队)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参赛小组(团队)的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跨院(系)、跨年级、跨专业组队参赛。根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要求,每人限参加一个团队,每个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作品。 2.参赛小组(团队)的参赛作品应该是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全省竞赛指导委员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小组(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4.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中文写作,字数不少于10000字,并分别报送纸质文本(6份)和电子版。 八、名额分配 1.各参赛高校推荐参加全省竞赛作品的数量按照在校学生规模分配:在校学生数10000人以下的高校作品限报2件,10000—20000人的高校作品限报6件,20000—30000人的高校作品限报8件,30000人以上的高校作品限报10件。 2.高校在上一届国家级、省级“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中,有如下情况者,可增加申报数量: (1)获第八届“挑战杯” 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的高校可另外推荐3件作品,获得“优胜杯”的高校可另外推荐2件作品。 (2)在第七届“挑战杯” 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高校每获一项金奖,可另外推荐2件作品;每获一项银奖,可另外推荐1件作品。 (3)高校增报作品累加后不得超过4件(含4件)。 九、评审奖励 本次竞赛设作品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及其它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决赛阶段设立“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面向进入决赛的选手以及通过网络平台虚拟竞赛遴选的部分选手,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 竞赛设立“高职高专参与奖”,面向所有参赛的高职高专选手,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 十、实施步骤 本届比赛采取学校和省两级赛制。实行作品分类申报,即将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且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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