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__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章程.docVIP

开江县__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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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__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章程.doc

开江县__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章程(样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 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举办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学校,学校由??????? 举办,经????????? 号文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学校在 注册登记,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学校注册名称: 中文: 英文: 第四条:学校地址为: 邮政编码为: 第五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元(其中:-------投资??? 元,----------投资 ------元--------)。(以实物形式投资的,应进行折价和评估)。学校举办者以其开办资金为限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学校以其全部资产对学校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董事长(理事长或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学校的组织与行为、学校与举办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八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教育局。 ???????????????????????? 第二章:办学宗旨和范围 第九条:学校的办学宗旨为: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十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1、 2、 3、 以后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学校近期(指5年)的发展规模为在校学生  人,远期(指10年)的发展规模为在校学生   人。 ???????????????????????? 第三章:董事和校董事会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为自然人。 第十二条:董事由举办者推荐或更换(如系合作办学,应确定各举办者推荐董事的人数),并将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任期四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举办者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三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设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对学校负责。学校首次董事会的召集人为   。召集人应在学校批准后的1个月内组织召开学校首次董事会。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董事须有三分之一以上曾经研究教育、或从事同级或较高级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相当经验者。 第十六条: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改选、罢免学校董事长、副董事长; 2、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3、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4、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5、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6、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工资标准; 7、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8、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学校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十八条:董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 3、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校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3、签署校董事会重要文件; 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学校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利 ? 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5日内向学校董事会和举办者报告; 5、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一条: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校董事会议: 1、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2、校长提议、并有1名以上董事附议时;???????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也可召集临时校董事会议。 第二十三条: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不得委派代表。 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进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校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1、聘任、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 3、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4、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二十四条: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校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学校档案,由校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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