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学堂餐饮职业培训学校章程.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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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学堂餐饮职业培训学校章程.doc

广西南宁市尚学堂餐饮职业培训学校 广西南宁市尚学堂餐饮职业培训学校 章 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__ 2人共同出资,设立广西南宁市尚学堂餐饮职业培训学校,并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培训学校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培训学校名称:广西南宁市尚学堂餐饮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 第二条 住所: 。 第二章 培训学校经营范围 经培训学校登记机关核准,培训学校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 第三章 培训学校注册资本 第四条 培训学校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元整)。 培训学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10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培训学校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培训学校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培训学校股东2个,其中自然人2个。分别为: 1、 ,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男,_1976_年 _1月 1日出生,_壮_族,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二田村新杏坡20队18号_。身份证号码:__ 。 培训学校总资本 万元,其中培训学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 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 出资额:人民币 _______元(¥ 元)。出资方式:现金(待缴出资),出资额出资比例占 % 。 2、 黄健 出资额:人民币 ________元(¥ 元)。出资方式:现金(待缴出资),出资额出资比例占 % 。 3、货币出资的,应在本出资协议书签订后 30 天内,将货币出资额的100%资金存入培训学校临时设立的帐号内。 4、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承担因不按时出资造成的损失。培训学校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了解培训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依照法律、法规和培训学校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缴培训学校新增资本; 培训学校终止后,依法分得培训学校的剩余财产;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培训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其他权利。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培训学校章程;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培训学校的债务; 在培训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维护培训学校利益,不得有损培训学校利益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全票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培训学校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培训学校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培训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培训学校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长会(或执行董事长)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培训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培训学校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对培训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对发行培训学校债券做出决议;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对培训学校合并、分立、变更培训学校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修改培训学校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或由所有股东商议并推举召集和主持人,并进行主持工作。 第十四条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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