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风险【荐】.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货运代理风险【荐】.ppt

长期货运代理合同下一系列运费诉讼时效的起算 香港启通船务 广州外代 86年代理直至此92年扣船 船代关系:启通汇付港口使费 货代关系:外代汇付代收运费 合同约定由广州外代“签发提单,计收全程运费,并直接与船公司进行运费结算,余额汇启通公司,运费争取在一个月内结算完毕” 观点一:本案合同是长期合同,应将从1986年7月10日合同成立至1992年合同结束间的履行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故应以实际终止业务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观点二:虽然合同是长期的,但货运代理合同明确约定“运费争取在一个月内结算完毕。即从清偿期限届满时,也就是签发提单之日的第三十一日起算,在二年的时效期间内,未发生中止和中断时效的法定事由及可延长的情形,诉讼时效就已届满,被告就丧失了胜诉权。启通公司最后一笔运费的发生时间为1991年11月 30日, 请求该笔运费的时效应从1991年12月31日起算, 经过两年, 于1993年12月31日届满,启通公司于1994年6月1日,向本院起诉请求广州外代支付在1991年11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运费, 显然已过诉讼时效, 失去了法律的强制保护 例1: 某国际货运代理作为海运提单的”通知人”,提单指明的船舶抵达目的港锚地后,及时将该轮的动态通知收货人.但由于收货人申请火车车皮困难,致使该轮无法及时靠泊卸货,产生大量滞期费.于是船东既告收货人,又起诉国际货运代理,要求他们承担滞期费. 1.3国际货运代理 判决:国际货运代理人不是提单的当事人,而作为“通知人”已克尽了职责且无过失,故对船东的滞期费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国际货运代理 结论: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纯粹代理业务,本身无过失,不须承担责任 1.3国际货运代理 例2: 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在为客户代办货物运输托运的过程中,将客户所申报的货物“人造钻石”,错误地填写为“钻石”。运输途中货物被盗,据事后抓获的罪犯称,他们正是看到货物的品名为“钻石”,才萌生盗取这批货物的。客户以某空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疏忽为由,要求赔偿全部货物损失。 1.3国际货运代理 判决:法院认为,该空代的代理疏忽与货物被盗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责任,并且不得享受《华沙公约》的责任限制,赔偿客户的全部损失。 1.3国际货运代理 结论:国际货运代理从事纯粹代理业务,本身有过失,须承担相应责任. 1.3国际货运代理 * * * * * * 国际货运代理风险规避与案例分析 主讲内容 货代风险种类与防范方法 货代业务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代理仍可能承担责任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但经追认或事实上认可除外 第三人知悉上述情况仍与其实施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负连带责任 代理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负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的,负连带责任 代理事项违法,负连带责任 清关代理人:主要从事报关报验业务为主,尚未从事货运业务 船代、货代及经纪人:以船舶代理与租船订舱等业务为主 运输组织者:无船/契约承运、多式联运业务为主 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 船东 货主 运输合同/租船合同 船代 货代 后台 前台 后台 前台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风险增加 一、货代风险种类与防范方法 分包商N 货主 无船 承运人 因分包商的过失等原因造成货损货差或延迟交付的风险 因客户破产等导致无法供货或延迟交货的风险 拒绝支付运费风险 分包商1 风 险 外 部 内 部 风 险 各部门 各员工 信 用 实际承运人责任区间 无船/契约承运人责任区间 承担分包商或货主的责任 自身或代理人过错 分包人或客户的过失 背对背合同不一致 签发保函或担保 面临:货主、分包人、第三人、政府等的索赔 信用风险的外部原因 (1)运输合同条款不清引起纠纷; (2)客户经营不善,无力偿还; (3)客户故意占用航运企业资金; (4)客户蓄意欺诈。 信用风险的内部原因 (1)对客户信息掌握不全、对客户信用判断不准; (2)财务、销售部门相互之间脱节、结算方式不当; (3)对应收账款监控不严; (4)对拖欠款缺乏有效的追讨手段; (5)企业内部员工行为所致。 信用风险的种类 垫付费用 委托代理 违规签发提单或无单放货 预付运费或租金 船舶期租或光租 分期或延期付费 “运费到付”提单 “运费预付”提单 委托分包商 信用风险的特点 航运产品质量不易控制 航运交易中重复博奕概率下降 航运企业提供的产品不具有独占性、独特性,在运输供给过剩、信息传递较差的情况下,客户违约后能很快找到新的交易伙伴。由此可见,航运产品的同一性极易造成重复博奕的概率下降,诱发客户违约,从而使航运企业信用风险增加。 航运交易中的赊销期加长:“到付运费” 客户资信状况不一且不易核查 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防范手段 缺乏信用意识、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无法采取定量模型评估信用风险 金

文档评论(0)

aidj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