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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道德立法”的可能性及其实践意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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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Research 学 ★ ★ 理 ★ ★ 论 浅析我国道“德立法”的可能性及其实践意义 董 小琴 (四』jf民族学院 政法系,四』jf康定 626001) 摘 要: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动的重要手段。两者各有特点 又相互补充、相互融合,而道德法律化即“道德立法”就是两者融合的具体表现之一。从 “道德立法”的含义出发,分析 了道“ 德立法”的可能性以及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 :道德;法律;立法;可能性;意义 中图分类号:D9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l002—2589 (2010)19-0046—02 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由同一社 律以道德为基础,将道德中的基本原则纳入法律体系之 会经济基础决定的,都是同一国家意志的表现 ,两者以不 中,使之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与权威性。从实质上讲,是道德 同的作用方式、在不同的作用领域维护着社会秩序并调整 的自律与他律之间的转化与整合,是要把法律意识融入并 着社会关系。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 积淀在人们的道德理念中,将社会道德内化为人们的观念 道德状况不容乐观。道德对人们规范调节的力量已不能遏 和规律,从而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更深层次的道德义 制人们用不正当手段对利益的追逐;另一方面,各利益主 务要求。它是一种刚性的约束机制,是运用国家政权的力 体存在不同的个人道德观,致使他们在处理涉及私利的事 量来推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来提高社会机 时,不能正确地进行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经常出现 “合法 构和社会成员的道德标准。 不合德”的矛盾现象。为了更好的消除这一现象,使 “法”和 二、道德立法的可能性 “德”能有效的融合 ,从而促进 “依法治国”和 “以德治国”的 在一定条件下 ,道德可以法律化。 完善,实行 “道德立法”也就成了关键。 1.法律和道德的共通性。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历史发 一 、 “道德立法”的含义 展的产物 ,它们的共同基础是人类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生产 法律和道德作为社会规范,一方面是相辅相成、相互 关系。一方面,法律不是抽象的规范,它是从国家立场出发 包容的。法律以道德为基础,道德以法律为动力 ,共同发挥 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反映了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的价值取 着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两者又相互区别。法律 向,因而不可能脱离开道德;反之,道德也不是抽象的善恶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观念,道德规范的目的就是减少对他人的恶意行为以及社 规范,而道德则以道德观念为基础,由人们的内心信念和 会生活中其他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势力,从而增加社会 社会舆论的力量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依靠强制性命 的和谐。 令而运作,表现为 “他律”,道德则依靠内心服从而恪守,表 “法中有德,德中有法”的思想正体现了两者的共通性。 现为 “自律”;法律基于人性的恶而进行基本的制度架构 , 比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 ,就贯彻了平等的道 而道德基于人性的善而设置各种社会规范。正因为这些区 德观 ;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公平交易法则贯彻了公平的 别的存在,法律和和道德各自所具有的功能优势虽不能被 道德观;婚《姻法》、继《承法》把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道德 对方所替代 ,但双方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对方所补 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这一系列的实际情况都表 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就是要坚持 “依法治国”和 “以 明道德与法律有共通性,道德立法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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