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麻涌镇中心小学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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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中心小学章程 (2015年4月10日经学校第八届第1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5年3月9日经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通过,2015年6月10日经东莞市教育局核准同意,自2015年6月19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东莞市麻涌镇中心小学,其前身为创办于1906年(清光绪丙午年)的“乡立古梅高等小学”,后改为“启祐小学”,1950年改名为“麻涌乡中心小学”。1952年学校性质改为公立学校(公办),1957年改名为麻三小学,1978年又复改为镇中心小学,2007年9月镇中心小学、麻一小学、麻二小学、麻四小学四校联合办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镇宣传教育局有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中文全称为东莞市麻涌镇中心小学,英文全称为Machong Central Primary School,Dongguan;住所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一村细冲基,邮政编码为523132;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 本校为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东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六年学制的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学区内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东莞市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办学。 第五条 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学质量,为每一个孩子的幸福成长奠基。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为:创建优美向上校园环境,打造努力、诚毅师生队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有良好声誉的、综合评价优良,富有特色的,师生幸福成长的乐园、家园、花园、学园。 第八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培养行为习惯良好、认知基础扎实、身心发展健康、兴趣爱好广泛,具有持续发展动力、能力的小学毕业生。(简洁表述为:明智博雅,学能俱佳,人格健全,特长突出,昂首走向世界的文明儒雅的中国人)。 第九条 教师发展目标为:以创建学习型团队为抓手,通过系列化的工作实践,建设一支有现代教育理念,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工作责任心强,行为举止文明规范,互助合作、创新进取的教师队伍(简洁表述为:博学多才,气质儒雅,治学严谨,自成风格)。 第十条 学校办学特色是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体,体育艺术教育、科技人文教育为两翼。简称“一体两翼”。 学校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校训:忠孝 仁爱 公诚 勇毅 校风:厚德 博学 诚信 尚礼 教风:励志 修身 博学 践行 学风:明礼 求真 善思 笃行 校徽:外形取自盾牌,象征刚毅果敢,勇于担当;内为梅花图案,喻为传承古梅“凌霜傲雪、古劲芬芳”之精神,暗含传承历史,走向世界之意。 学生誓词:(领)我是中心小学学生,我在国旗下宣誓—— (齐)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 我是中心人,我爱我的学校。 聆听恩师教诲, 感受父母恩情, 心怀报国之志。 厚德博学, 诚信尚礼; 明理求真, 善思笃行。 今天为校争荣誉! 明天为国添光彩! 教师誓词:我是中心小学教师,肩负神圣使命,我在国旗下宣誓——忠诚教育事业,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矢志不渝;严谨笃学,追求卓越;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用人格引领人格,用智慧开启智慧,用爱心托起爱心,用生命激扬生命,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用毕生的智慧和力量,让每一个中心学子绽放生命光彩! 校徽为: 校歌:书香梅韵著华章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持续发展。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后勤等具体工作。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二)组织起草制(修)订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提议副校长人选,聘任中层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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