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高新区凌云公寓公共租赁住房.docVIP

宁波国家高新区凌云公寓公共租赁住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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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凌云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指南 为方便申请企业办理高新区凌云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事宜,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下申请须知: 第一部分 政策依据和房源情况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19号)、《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甬政发〔2011〕10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管理实施细则》(甬高新办[2013]3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房源信息 凌云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高新区晶辉路17号,用地2.43万㎡,总建筑面积7.04万㎡,小区建成集体宿舍四幢,单间公寓一幢。其中,1号4号楼为男集体宿舍,3号、5号楼为女集体宿舍,2号楼为单间公寓。小区内设有职工活动中心、网吧、卫生所;配置社区羽毛球场、桌球、乒乓球室、阅览室、舞蹈排练室;配套美食广场、连锁超市、24小时药店、24小时便利店、自助银行等公共设施。 套型分布 集体宿舍 928间,面积约46平方米/间 单间公寓 90间,面积约39平方米/间 房间分布 1#楼 6层,男集体宿舍,190间 2#楼 6层,单间公寓,90间 3#楼 5层,女集体宿舍,76间 4#楼 19层,男集体宿舍,338间 5#楼 21层,女集体宿舍,324间 第二部分 申请对象和条件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为两期开发,2013年度首批推出的凌云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以园区企业引进人才、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保障对象,由所在企业统一申请。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并入驻满1年的规模以上企业; 2、上年度实缴税金原则上应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有特殊贡献企业可优先承租。 其中,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软件园管理中心所属企业,由园区管理中心牵头组织,以产业园为单位进行申请。 第三部分 资料提供 申请企业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交下列资料,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高新区公租房一期申请表》、《企业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U盘提供excel电子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拟派驻楼层管理员信息表; 6、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有特殊贡献企业等需提供证明材料; 7、区住房保障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部分 申请操作流程 1、领取资料 ? 2、申请登记 ? 3、初步审查 企业向受理点领取或网站下载《申请表》、《企业入住人员信息汇总表》和申请指南,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准备资料 → 申请企业填写《申请表》,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单位统一向受理点提出书面申请 → 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告知补齐,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 ? ? ? ↓ ?6、租赁入住 ? 5、住房配租 ? 4、核准审定 准租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凭《准租证》与运营单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根据当批可租房源数量确定准租对象,分配房间数和楼层,签发《准租证》 ← 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条件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公示10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部分 配租入住 一、配租原则 1、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以企业为单位申请,原则上按层整租。 2、单间公寓分配,按照企业承租四六人间集体宿舍情况做适当配比考虑。 二、租金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按项目所在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60%-80%的比例确定。具体项目租金标准和市场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成本、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等因素而确定,实行动态调整,每三年调整一次; 2、租金(含物业费)一年一付,实行先缴后住的预收费模式。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宽带、有线电视、通讯费以及室内设施设备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3、承租企业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两个月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不作租金使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承租企业退还其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后续管理 1、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宁波高新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凌云公寓公租房日常维护、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对承租企业实行扣分制考核,对违反小区规章制度和租赁合同约定,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承租企业取消其承租资格; 3、承租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运营管理机构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委派的楼层管理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企业应当提前10日报告运营管理机构,做好变更登记;其他入住人员发生变动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运营管理机构。 第六部分 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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