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IMO必威体育精装版要求 --2010.1.1及以后生效 2010.01 目录 1、SOLASII-2章修正案(MSC.256(84))第10条 CO2灭火系统两套释放装置 2、SOLASII-1章修正案(MSC.256(84))新增3-9条登离船设施 3、SOLASII-1章修正案(MSC.256(84))船上应急拖带装置和程序的要求 4、SOLASII-1章修正案(MSC.282(86))II-1/3-5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5、SOLASII-2章修正案(MSC.269(85))危险货物运输 6、SOLASIII修正案(MSC.256(84))搜救作业中搜救定位装置配备要求 7、IMO关于SOLAS第III章19.3.3.3条款的澄清 8、关于救生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9、关于选择外部服务公司提供相关检测服务的通告 10、重申巴拿马主管机关对老龄船驶往巴黎备忘录成员国水域前的临时检验要求 11、关于启用2010版中国船级社防伪证书的公告 12、关于AMSA进行集装箱系固装置集中大检查的通知 2010 年上半年生效的IMO 部分强制性文件介绍 SOLASII-2章修正案(MSC.256(84))第10条 CO2灭火系统两套释放装置 2010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公约船 SOLAS新增Reg.II-2/10.4.1.5条, 要求2002年7月1日前建造的现有船舶机器处所和货泵舱的固定式CO2灭火系统,不迟于2010年1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计划的坞内检验时,满足FSS Code第5章第2.2.2条的要求(即设置两套CO2灭火系统释放控制装置)。 背景 来源于FP51次讨论结果,认为1994年10月1日以前安装的与1994年10月1日以后安装的释放装置要求不一致。 有事故表明一套释放装置存在对船员生命安全的威胁。 2002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应已满足要求。(FSS 02 Amend 要求) FSS Code第5章第2.2.2条的要求(即设置两套CO2灭火系统释放控制装置)。 二氧化碳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以将二氧化碳释放至被保护处所,并确保警报装置的动作。其中,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开启安装在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门,另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将气体从所储存的容器中排出。 .2 两套控制装置应布置在一个释放箱内。在该箱的特定部位应设醒目标记。如果装有控制装置的释放箱平时被锁锁住的话,用于开启释放箱的钥匙应置于设有玻璃面板的盒子里,该盒子应置放在释放箱附近的明显位置处。。 释疑 1、两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不是一般理解的分别在二氧化碳间内释放控制和机舱门口释放控制那种两套释放布置。而是将1次释放分为2个步骤,要求由2套独立的装置来分段控制,1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开启安装在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门,另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将气体从所储存的容器中排出。 .2 两套控制装置应布置在一个释放箱内。 注意!!仅对机器处所和货泵舱有追溯要求,不适用于滚装处所和货物处所。 实施 船东尽快完成CO2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的系统地改造设计。 经改造的CO2灭火系统控制装置的系统布置图,应提交我社审图中心审查批准。 实船改造工作应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计划的坞内检验到期日前完成。 在完成Reg.II-2/10.4.1.5条要求的改造后,应申请本社进行临时检验。 SOLASII-1章修正案(MSC.256(84)) 新增3-9条登离船设施 SOLASII-1章修正案(MSC.256(84))新增3-9条登离船设施 IMO 以MSC.256(84)决议通过了1974 SOLAS 修正案,其中新增Ⅱ-1/3-9 条“登离船设施”要求如下: 1、2010 年1 月1 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应配备符合下述第2 段要求的登离船措施,诸如跳板梯和舷梯,以供船舶在港和在港有关操作使用。除非主管机关认为符合本规定不合理或不切合实际。 认为符合本规定不合理或不切实际的情况可包括如下: (1)船舶的干舷低,并提供登船跳板; (2)船舶从事指定港口之间航行,该指定港口均提供岸基登离船设施。 2、上述第1 段要求的登离船设施应基于IMO 制定的MSC.1/Circ.1331《登离船设施构造、维护和检查/检验指南》予以构造和安装。 3、对所有船舶登离船设施应按MSC.1/ Circ.1331 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处于预期用途的适用状态,并考虑任何与安全负荷相关的限制。所有支持登离船设施的钢丝绳应按SOLASIII/20.4 条规定予以维护。 SOLASIII/20.4吊艇索的保养 降落所用的吊艇索的两索端应定期检查,任何时候由于变质而需要换新时或按不超过5 年的间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