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本章重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本章难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本章计划学时数:二学时 案例导入 1994年9月5日,浙江海宁中兴公司以湖北宜昌三峡农药厂欠其35万货款为由向海宁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峡农药厂偿还货款,同时提出了查封三峡农药厂车间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9月27日,海宁市人民法院查封了宜昌三峡农药厂的生产车间。三峡农药厂不服财产保全的裁定,于10月20日申请复议。10月21日,海宁中兴公司向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该法院于即日裁定准许撤诉。10月22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通知三峡农药厂因财产保全查封的厂房自动启封。在此之后,海宁市人民法院才收到三峡农药厂的复议申请书。11月1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书面通知驳回三峡农药厂不服财产保全裁定的复议申请。由于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和查封厂房的自动启封通知书,三峡农药厂11月11日才收到,因此三峡农药厂认为海宁市人民法院已经不能对三峡农药厂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遂于1966年11月27日向侵权行为地的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宁中兴公司赔偿因诉讼保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7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海宁市人民法院的查封措施是根据海宁中兴 公司的申请和担保作出的,海宁中兴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判 决被告海宁中兴公司赔偿原告共计人民币256220元。海宁中兴公司 不服一审判决,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诉 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念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学说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至少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第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原告人起诉状经法院审查认为合格后,法院应当受理原告人的起诉状,于是,原告与法院之间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诉状后,必须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后一般要向法院提交答辨状,于是,被告与法院发生了一种社会关系。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发生在民事诉讼之中的,所以,它应当受到而且也不能不受到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调整。在起诉阶段是这样,在诉讼的其他阶段也是这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院之间始终会形成一定的并受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不难看出,在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是主体之一,在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中,法院也是主体之一。是法院传令全体诉讼参与人依次为诉讼行为,是法院敦促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面系列联系。所谓“多面”是指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法院与第三人、法院与证人、法院与鉴定人、法院与勘验人、法院与翻译人员等“面”结成的关系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条件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不具有随意性。相反,它具有规定性。即是说,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才能发生、发展、变更和消灭。这些条件是: (一)民事诉讼法律规范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定为前提的。因为只有存在法律规范,才能使社会关系成为法律关系。没有民事诉讼法律规范,就没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二)民事诉讼行为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诉讼行为是法院和当事人以及所有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为的能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 值得说明的是,法院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行使的是国家审判权,它在诉讼中一方面要以平等的身份对待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另一方面,法院身上又肩负着国家职权,它要组织诉讼、指挥诉讼,还要处理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因此,法院的诉讼行为又是一种职权行为或称审判行为。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三)诉讼事件 能导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变更、消灭的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称为事件。 事件包括当事人死亡、严重疾病等。例如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时,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暂停发展。事件也包括足以使民事诉讼中止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原因。如某地发生的七级强烈地震,就足以使正在进行中的审判停止,此时,正在进行中的案件民事诉讼法律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2025年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验收规程.pdf VIP
- 网店推广认知—网店推广新技术.pptx VIP
- BS EN 62381-2012 流程工业自动化系统-工厂验收测 试(FAT)、现场验收测试(SAT)和现场集成测 试(SIT).pdf VIP
- 高分子材料化学试题3试题及答案.docx VIP
- 初中历史人教版(部编)第9课 秦统一中国部优课件.pptx VIP
- 11、飞行管理、导航试题及答案.docx VIP
- 小学英语语法some和any练习题.pdf VIP
- 供货意向协议书样本.docx VIP
- 南京工业大学2019-2020_一_物化试卷A试卷.docx VIP
- 九江学院2017—2018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大学语文》试卷.doc VIP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