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 )
第21 卷第5 期 Tribun e of P olit ical Scie nce a nd Law Vol. 21,No. 5
2003 年 10 月 ( Journa 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 cien ce a nd law) Oct. 2003
论环境纠纷处理与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 100088)
: ,
。,
。
。
, 。
: ; ; ;
:DF46 :A : 100020208(2003) 052018208
随 我国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及维权意识的增强, 环境纠纷也越来越多。但由于
我国的环境立法长期以来重行政轻民事, 使得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立法很不健全, 从而
导致许多环境纠纷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 使污染受害者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维护, 进而使矛盾激化,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然包括人们生存环境的改善和环境权益
的维护, 因此探讨如何通过健全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方式来维护公民环境权益, 将有
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立法的必要性是由现实社会关系调整的必要性和有关立法的不适应性决定的。虽然近20 年来我
国的环境立法发展很快, 且已初步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提供了比较充分
的法律依据。然而, 随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环境意识的提高, 仅仅有环境行政管理的立法已经不能
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 而应与时俱进, 发展环境民事立法。目前最急需的就是要起草制定环境纠纷处理
和环境损害赔偿的立法。其现实必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环境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安定
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统计, 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纠纷, 仅投诉到环保部门的, 2001年就超过了40 万
件[1](P1681~ 682) 。这些纠纷绝大多数都涉及到要求排污者停止污染、赔偿损失。但由于我国没有环境纠
纷处理和损害赔偿的专门法律, 各级环保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无法可依, 就使得许多环境
¹
纠纷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从而导致了许多因环境污染问题而越级上访、静坐的事件。有的受害人实
10
: ( 1958) ) , , , , , ,
。
¹ 1995 年5 月6 日, 河北省晋州市总十庄镇盐场寨等村600 多名群众, 乘80 多辆拖拉机, 打 / 反污染, 求生存0 的标语, 赴省会
石家庄市上访, 强烈要求解决周围15 个乡镇企业染料化工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见5 中国环境年鉴# 19966 , 中国环境年鉴出版社 1996 年
版, 第305 页) 。
5 : 19
在没有办法, 就采取阻断排污工厂的道路、封闭排污企业的大门、捣毁工厂的机器设备、拉闸断电等非法
¹
律手段解决问题。 事情发生以后, 地方公安部门往往以/ 破坏生产罪0 或/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0将受
害人拘留逮捕, 甚至由法院定罪判刑, [2] (P1357~ 364) [3] 从而形成了受害群众与当地政府的对立情绪, 影响
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 三个代表0 思想的贯彻。目前, 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不能及时合理地解决
已经成为一些地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进行相关立法, 把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纳入
法治的轨道,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
( 二) 现有的法律规定不能适应处理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需要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 直接规定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的, 一是5 民法通则6 的第124 条关于/ 违反国家
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 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