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89.3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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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13-11-29 颁布
  •   |  2014-06-01 实施

GB 4789.3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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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89.3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 2013-11-29 发布 2014-06-01 实施 GB 4789.31—2013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 4789.31-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的肠杆菌科噬菌体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4789.31-2003 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操作步骤; ——增加了附录B 。 I GB 4789.3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 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方法检验食品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样品中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肠道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带菌检验。 2 设备和材料 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培养的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a) 恒温培养箱:36 ℃±1 ℃, 42 ℃±1 ℃,50 ℃±1 ℃; b) 厌氧培养装置:41.5 ℃±0.5 ℃; c) 显微镜:10 倍~100 倍; d) 水平仪:噬菌体试验的工作台面应调整至水平位置; e) 已灭菌1 mL 一次性注射器 (应为塑料材质),针头无编号,使用前测定每滴5 L~10 L (每 mL 有100~200 滴)可用; f) 微量移液器及吸头 (10 L 和5 L ); g) 定量移液器及吸头 (100 L 和50 L ); h) 无菌吸管:10 mL 、5 mL 、1 mL; i) 无菌毛细管; j) 无菌培养皿:90 mm; k) 无菌棉签; l) 带盖的灭菌小试管:8 mm ×50 mm; m) 载物玻片。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亚硒酸盐胱氨酸(SC )增菌液:见附录A 中的A.1 。 3.2 四硫磺酸钠煌绿(TTB )增菌液:见附录A 中的A.2 。 3.3 志贺氏菌(BCT )增菌液:见附录A 中的A.3 。 3.4 营养肉汤(NB ):见附录A 中的A.4 。 3.5 营养琼脂(NA ):见附录A 中的A.5 。 3.6 营养半固体琼脂(NSA ):见附录A 中的A.6 。 1 GB 4789.31—2013 3.7 三糖铁琼脂 (TSI ):见附录A 中的A.7 。 3.8 葡萄糖铵琼脂:见附录A 中的A.8 。 3.9 肠杆菌科诊断用噬菌体,7 种和3 种。必要时可再购置大肠埃希氏菌分型噬菌体(6 种)一套。安 瓿开启后用无菌毛细管吸出移入灭菌小试管内,如果每次使用量很少,可分装于2~3 支试管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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