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解雇工伤员工的上诉状.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违法解雇工伤员工的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A先生,男,汉族,196X年出生,住址:XX省(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B公司,住所:XX省,法定代表人:B先生,。 上诉人因不服XX市第XX人民法院(201X)东二法民一初字第38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XX市第XX人民法院(201X)东二法民一初字第38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三、四、五项; 2、请求改判XX市第XX人民法院(201X)东二法民一初字第38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三、四项为: 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4000元(1850元/月×40个月=74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800元(1850元/月×8个月=14800元); 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未足额支付工资差额2505.21元(10795.21元-8290元=2505.21元),201X年1月份工资2126元(1850元÷30天×25天=1542元,从201X年1月1日计算至201X年1月25日); 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808.4元(737.96元+1850元+1850元+1132.06元+2319.66元+1376.72元+1542元=10808.4元,从2010年7月15日计算至201X年1月25日); 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700元(1850元/月×1个月×2=3700元); 以上总计107355.61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在一审过程中存在前后事实认定错误,造成其所认定的事实前后矛盾,并且适用法律错误,主要体现在其对一审中归纳的焦点的认定部分: 1、焦点一:B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A先生的劳动关系。一审法院认定A先生“在厂区内打人”及“多次打卡不上班”的事实,因此B公司解除与A先生的劳动关系“依法有据”。 关于“在厂区内打人”一事上诉人在一审中已经明确说明了双方因为工资问题,上诉人只是推了一下财务人员,而且没有造成财务人员的任何损伤,因此不存在打人的事实,加上事件发生在2010年9月份,但是B公司却在201X年1月份解雇上诉人,若B公司因这件事需要对上诉人作出处理的话也应当在9月份左右,即被上诉人所谓的“打人”事件发生以后的短期,这是一般的常识,因此被上诉人依据此条理由解雇被上诉人是不成立的。 关于“多次打卡不上班”,一审中被上诉人B公司并未向法院提交其规章制度证明“上班不打卡”是应当“解雇”的。上诉人认为即使存在上班不打卡的情况,但是B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可以以此解雇上诉人,法律更是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规定。因此,B公司解雇上诉人的缺乏依据,一审法院却作出“依法有理”的认定,一审法院的认定明显存在错误。 2、焦点二:B公司支付给上诉人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金额。根据《XX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计算标准是“本人工资”而非一审法院所认定的“缴费工资”,而上诉人的本人工资应当是指上诉人的月平均工资,缴费工资是B公司单方面向社保机构申报的数额,并没有得到上诉人的确认,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及解读法律错误。 3、焦点三“B公司是否已足额支付A先生2010年8、9、10月份的工资”,一审法院适用的是《XX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引用法律正确,但解读法律错误——该条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审法院却认定“以XX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920元/月支付A先生2010年8、9、10月份的工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法院明显是错误的:难道法律规定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等同于“XX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难道被上诉人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不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的逻辑思维存在严重的错误。 其次,一审法院在认定焦点二的事实的时候已经错误的将“本人工资”等同于“平均月缴费工资”,既然一审法院将两者等同起来,那么在计算工伤期间的工伤福利待遇也应当按月缴费工资1200元来计算而非9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前后矛盾。 4、焦点四:“XX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司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同上,既然一审法院将“本人工资”等同于“平均月缴费工资”,那么在计算二倍工资差额的时候也应当采用1200元的月平均工资数额,但是一审法院却采用了反推的逻辑,并再次采用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月工资,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前后矛盾。 5、在一审过程中,一审法院已经认定了“B公司支付给上诉人的加班费低于XX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应当补足”(一审判决书第9页第8、9、10行),但是一审法院在判决书的

文档评论(0)

神话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20322301100000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