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公开招聘考试 笔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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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手册【知识点 1】法的概念与特征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由国家强制力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公共基础知识》备考手册 【知识点 1】法的概念与特征 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具有如下特征: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法是具有严格、明确的程序的社会规范。 法是具有可诉性的社会规范。 【实战演练】 (单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描述的是法律的哪项基本特征? A.国家意志性 B.国家强制性 C.明确规定性 D.普遍约束性 【答案】A。解析: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 故本题答案选 A。 【知识点 2】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2.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2.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人格尊严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实战演练】 (多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包括: A.人身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侵犯 D.集会、通信自由 【答案】ABC。解析:A、B、C 三项说法正确。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 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 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D 项排除。通信自由 属于人身自由权,集会自由属于政治自由。故本题选 ABC。 【知识点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正当防卫 (1)成立条件 ①防卫起因:存在不法侵害。(排除假想防卫) ②防卫对象: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③防卫意图:必须具有防卫意图。(排除防卫挑拨、相互斗殴) 2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④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排除事后防卫)⑤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2)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 内部资料 免费交流 ④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排除事后防卫) ⑤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 (2)特殊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 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紧急避险 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成立条件 ①避险起因:合法权益正面临现实危险。 ②避险时间:危险正在发生。 ③避险意图:具有避险意识。 ④避险对象:损害的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⑤避险条件: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⑥避险限度:引起的损害应当小于避免的损害。 【实战演练】 (单选)某夜,刘某入室盗窃时见室内一女子正处熟睡状态,遂起歹意,欲实施 强奸。当他撕扯该女子衣服时,该女子醒来奋力反抗,随手握起一钳子猛击刘某头部, 致其当场死亡。该女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紧急避险 D.故意杀人 【答案】A。解析:《刑法》第 20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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