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入!《安全生产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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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提纲 01 02 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警示照片 《安全生产法》 事实:2015年10月18日,某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的二期120万吨/年石脑油综合利用项目催化重整联合装置加热炉炉管蠕胀破裂造成管内原料石脑油、氢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1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事故起因是操作工违规操作引起炉管管道短期过热致使炉管破裂。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某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案例一: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发生 01 《安全生产法》 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安监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某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安监部门对该公司总经理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案例一: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发生 02 《安全生产法》 点评:本案涉案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具体表现为: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案例一: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发生 03 《安全生产法》 点评:本案涉案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具体表现为:隐患排查工作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案例一: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发生 03 《安全生产法》 事实:2014年8月,A公司与大连B公司签订《打砂油漆工程协议》,由大连B公司承包A公司车间内的打砂油漆施工工程。2015年9月17日, B公司工人张某某在A公司涂装车间打砂房内操作推砂机时,违章将头伸出驾驶室窗外,被自己操作的机械夹到头部造成本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 A公司对发包工程疏于安全管理,未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B公司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存在以包代管现象。B公司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死者)上岗作业,未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有效落实监管责任。事故调查组认定A公司和B公司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A公司总经理和B公司总经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18条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没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没有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性质为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案例二: 发包方和承包方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04 《安全生产法》 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区安监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珠海A公司和大连B公司均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区安监部门对A公司总经理和B公司总经理均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案例二: 发包方和承包方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05 《安全生产法》 点评:本行政处罚案由于是在承包施工工程中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实践中,普遍存在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的情况,而因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没有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尤其是发包方“以包代管”的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对这种情况下的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作了专门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根据这个规定,发包方在发包工程中,必须承担审查资质、签订协议明确职责、统一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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