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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下属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企业)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成员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事项包括: (一)对外投资(含设立全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 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以及收购房地产开发项目、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二)固定资产投资(含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 (三)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等)。 第四条 企业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项目应符合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战略发展目 标和经营策略。 第五条 本公司资金财务部、资产管理部(以下统称“职能部门”)是负责成员企 业投资监管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是投资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第 1 页 共 6 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一)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二)负责投资决策并承担投资风险; (三)开展投资分析,组织投资管理。 第七条 公司职能部门对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投资活动应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投资导向; (二)审核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核准成员企业的计划外投资项目, 根据需要对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 (三)组织开展投资分析活动,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估等 动态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 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八条 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应制订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 (一)年度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 (二)投资方式及比重结构; (三)年度投资进度安排; (四)投资项目汇总表。 第九条 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每年第四季度成员企业向本公司,本公司职能部门向董事会提交本单位下 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二)董事会对本公司投资计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三)职能部门根据董事会的审核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 第 2 页 共 6 页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将其审议通过的投资计划报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 董事会和职能部门审核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年度计划的重点为: (一)投资方向与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策略是否一致; (二)投资规模与融资能力、财务规模是否匹配; (三)投资内容与企业主营业务核心是否符合; (四)投资结构和资产布局是否重复。 第十一条 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 度投资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其调整内容,并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和本公司核 准。 第四章 投资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 本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 比例以下的对外投资,超出此比例的投资,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成员企业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对外投资,按“分级决策、分级管理”的的项目, 应先经成员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本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未列入年度投资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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