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课件原产地政策策宣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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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课件原产地政策策宣讲.ppt

海关总署拱北原产办 一、原产地规则 二、我国已签的优惠贸易协定 三、部份自贸协定的差异点 四、ECFA协定 五、如何准确向海关申报(电子和纸面单证) 六、案例解析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与原产地规则 货物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的来源地,即货物的产生、提取、采集、饲养、加工、制造地,即货物的“国籍”。 原产地规则 是一国有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总和。 原产地规则包括具体的货物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规则、原产地证书核查等内容。 原产地规则的分类 : 按货物的流向可分为:进口原产地规则和出口原产地规则。 按适用的区域可分为:单一国家原产地规则和区域性原产地规则。 按适用的范畴可分为: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按货物的组成成份可分为:完全原产地规则和部分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的判定 原产地管理法律框架 直接运输规则:优惠贸易协议中原产地规则的运输条件。受惠成员的出口商必须将取得优惠资格的商品直接运至给惠成员,而不得在中途转卖或进行实质性加工。但由于地理上的原因或运输的困难,在出口商发货时,已知其最终目的地为给惠成员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第三方转运的,但是商品在过境时必须置于过境方海关的监督之下,不得进入第三方市场。 我国已签的优惠贸易协定 二、我国已签的优惠贸易协定 《亚太贸易协定》 1975年在曼谷签定 2001年我国加入 2005年更名为 《亚太贸易协定》 成员国6个:中国、 韩国、印度、孟加拉、 老挝、斯里兰卡 《亚太贸易协定》受惠产品范围 各成员国优惠关税减让共涉及4000多个税目产品 我国进口可受惠:超过1700个8位税号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 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 2003年签署,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 成员方: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双边) 东盟国家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涉及7000多种商品 约占90%的商品为0关税 港澳CEPA受惠产品范围 香港:近1600个8位税号 澳门:1200多个8位税号 “对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共39个LDCs (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 埃塞俄比亚 等36国(海关总署令192号、2010年88号公告) 安哥拉等6国(海关总署令149号) 《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受惠产品范围 我国对4700多个税目商品进口实施零关税 针对最不发达国家近年来有实际出口量或潜在出口能力的部分商品 中国已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将继续扩大给惠范围,最终实现零关税给惠范围涵盖全部税则税目的95%。 台湾部分零关税农产品零关税待遇 15种鲜水果(2005年) 19种农产品(2007年) 发证机构:11家商会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协议》 相关文件 海关总署令16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3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34号 《中-巴自贸协议》受惠产品范围 超过6200个税目商品可享进口关税优惠 自2007年7月1日起对全部货物产品分两个阶段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左右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协议》 我国与南美洲国家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协定 海关总署令第15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56号 《中-智自贸协议》受惠产品范围 超过7000个税目商品可享进口关税优惠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协议》 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海关总署2008年第72号公告 海关总署令第175号 《中-新西兰自贸协议》受惠产品范围 7000多个税目商品可享进口关税优惠 受惠进口产品覆盖14类、28章。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协议》 海关总署2008年第100号公告 海关总署令第178号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中-新加坡自贸协议》受惠产品范围 新加坡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对所有自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而我国对87%的新加坡进口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并将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97%自新加坡进口产品的关税。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协议》 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 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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